順昌源冰純荔枝酒 蘇州橋柚子梅酒涉嫌虛假宣傳

發佈時間:2023-03-24 10:31:45 |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 作者:劉浩 | 責任編輯:李鑫

上海市消保委發佈果酒比較試驗結果

隨著消費者健康觀念的增強和個性化需求的釋放,果酒受到越來越多消費者的青睞。果酒裏面水果成分含量有多少?酒精度數高嗎?為幫助消費者正確選購和飲用,3月21日,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公佈35款果酒比較試驗結果。據測試,所有樣品的全部安全性指標(甲醇、展盤尼西林、鉛、砷等)均符合相關標準要求;蘇州橋柚子梅酒等2款果酒涉嫌虛假宣傳;35款樣品實測酒精度在0.9%vol—14.8%vol之間,大多高於常見啤酒。

“林海雪原”等4款樣品標簽不合格

根據酒精主要來源的不同,35款果酒可分為10款發酵型果酒和25款配製型果酒。發酵型果酒指以水果或果汁(漿)為主要原料,經全部或部分酒精發酵釀製而成;配製型果酒是指以發酵酒、蒸餾酒、食用酒精等為酒基,加入水果浸泡或直接加入果汁,經調配、加工而成。

據了解,本次比較試驗共購買35款果酒,包含梅見、十七光年、RIO銳澳、悠蜜、迷霓、俏雅、梅乃宿等品牌,均為當下流行且知名度較高的産品,標稱酒精度從0.6%vol至15%vol不等,售價在5.9元/瓶至268元/瓶之間。購樣渠道涉及多家線上平臺和線下賣場。

本次比較試驗依據國家相關標準,從安全性、酒精度、總糖、添加劑、幹浸出物、頁面宣稱等方面,分22項指標進行了測試和查驗。總體來看,所有樣品的全部安全性指標(甲醇、展盤尼西林、鉛、砷等)均符合相關標準要求;添加物質(防腐劑、色素、甜味劑等)含量也均符合相關標準要求;4款樣品分別檢出山梨酸、甜蜜素,但未在配料表中予以標示;樣品的糖含量總體偏高,特殊人群要留意飲用量;10款發酵型果酒的水果成分整體含量高;2款果酒涉嫌虛假宣傳,部分樣品的頁面宣稱易誤導消費者;35款樣品的實測酒精度在0.9%vol—14.8%vol之間,實測酒精度與標示酒精度的偏差均符合標準要求。

本次比較試驗對35款樣品的防腐劑、色素、甜味劑等常見食品添加劑進行了檢測。結果發現,所有樣品的各添加劑含量均符合相關標準要求。查驗添加劑的標示情況後,發現4款樣品分別檢出山梨酸、甜蜜素,但未在配料中予以標示,不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的要求。這4款樣品分別為:標稱生産廠商為伊春市誌有森林食品有限公司、標稱商標為“志有”的野生藍莓酒,應標未標項目為山梨酸;標稱生産廠商為吉林省林海雪原釀酒有限責任公司、由撫松縣微醺酒坊銷售的林海雪原冰酒,應標未標項目為山梨酸;標稱生産廠商為秦皇島嘉佰倫釀酒有限責任公司、由昌黎縣天財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FSML福斯瑪萊草莓味配製酒,應標未標項目為甜蜜素;標稱生産廠商為亳州市風百合酒業有限公司、由亳州市譙城區顏先生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銷售、標稱商標為“華味滋”的荔枝酒(配製酒),應標未標項目為甜蜜素。

“蘇州橋”等2款樣品涉嫌虛假宣傳

果酒中的總糖對於口感有較大影響。本次比較試驗發現,35款樣品中有24款添加了各種糖類(如白砂糖、冰糖、果葡糖漿等)來輔助釀造或調配風味,樣品的糖含量總體偏高,其中大於150g/L的有9款,最高的為253.2g/L;100—150g/L的有10款;50—100g/L的有12款;小于50g/L的有4款。從類型上看,配製型果酒平均總糖含量遠高於發酵型果酒,均值分別為128.2g/L和90.1g/L。

記者了解到,《中國居民膳食指南(2022)》中建議“控制添加糖的攝入量,每天不超過50g,最好控制在25g以下”,只需飲用約250ml總糖含量大於100g/L的果酒,就將超出每日對添加糖的建議最佳攝入量。

本次比較試驗發現,有2款樣品頁面上宣稱“0防腐”,而實測檢出二氧化硫防腐劑,涉嫌虛假宣傳。其中一款是標稱廣州市順昌源酒業有限公司生産的冰純荔枝酒(標稱商標“順昌源”,標稱規格375mL/瓶),配料表中標示含有二氧化硫,與其頁面“0防腐劑”的宣稱相矛盾。另一款是由中翔鼎立(北京)商貿有限公司銷售,標稱由蘇州橋酒酒廠生産的蘇州橋柚子梅酒(標稱商標“蘇州橋”,標稱規格350ml/瓶)。

本次比較試驗還發現,部分果酒宣稱“輕發酵”“混合發酵”,實際上卻是配製酒。企業稱,所謂“輕發酵”“混合發酵”指的是酒基(如米酒為基)中加入水果(汁)混合後再進行2—5天不完全發酵,以保留更多水果口味。專家表示,發酵原指“水果中的糖分等物質在發酵劑的作用下轉化為酒精”,與2—5天的“輕發酵”“混合發酵”完全不同,發酵釀造用時較長,短時間的不完全發酵,實際效果較難判斷,這樣的宣稱很容易使消費者將此類配製酒誤認成發酵酒。

發酵型果酒水果成分含量較高

上海市消保委指出,果酒中到底有多少水果成分是消費者普遍關心的問題。“幹浸出物”是衡量發酵型果酒果汁含量高低的重要指標,通常,幹浸出物含量越高,果汁含量越高。本次比較試驗發現,10款發酵型果酒的幹浸出物含量在17.2—44.2g/L之間,整體含量較高。

其中,大於40g/L的有1款,30—40g/L的有5款,20—30g/L的有2款,10—20g/L的有2款,均符合QB/ T5476—2020《果酒通用技術要求》中“幹浸出物含量點10g/L”的要求。此外,10款發酵型果酒均有“原果汁含量”的宣稱,宣稱值為75%—100%,與實測幹浸出物含量高低基本相符。配製型果酒中的糖類等多種添加物質會影響幹浸出物含量,其所含實際水果成分較難查驗。

此外,本次比較試驗發現,35款樣品的實測酒精度在0.9%vol—14.8%vol之間。實測酒精度與標示酒精度的偏差均小于1%vol,符合相關國家標準要求。發酵型果酒酒精度整體較高,均值為9.2%vol。配製型果酒均值為8.6%vol。

參考啤酒來看,果酒酒精度並不低,大多高於常見啤酒(啤酒8°P≈2—3%vol),超過一定飲用量也是會醉的。另外,參考酒駕相關規定,飲用大約一杯啤酒就可達到“飲酒駕車”限值,一杯果酒也能達到。

(本文圖表數據來源:上海市消保委)

消費提示

果酒酒精度大多高於啤酒

上海市消保委提醒消費者,要選擇正規廠家生産的産品。産品包裝上應明確標注配料表、生産廠家、生産日期、食品生産許可證編號、産品標準號等資訊。

關注標簽,通過果汁含量和配料表來區分發酵型果酒和配製型果酒。發酵型果酒會標注果汁含量,配料表中水果(汁)在第一位,且無其他酒基;配製型果酒較少明確標注果汁含量,配料表中,水或其他酒基在第一位。

部分果酒含糖量很高,飲用過量容易引起齲齒、肥胖、糖尿病等健康問題。建議消費者在選購時關注標簽上的含糖量資訊,根據自身情況適當飲用。果酒的酒精度大多高於啤酒,建議消費者正確理解“低度”“微醺”等宣傳用語。果酒也是酒,駕車勿飲。(記者 劉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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