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價值45萬元!南明警方成功搗毀一制售假酒窩點

發佈時間:2021-03-19 10:36:02 | 來源:新華網貴州頻道 | 作者:石傳玨 | 責任編輯:君君

説起貴州茅臺酒,在白酒市場可謂是“一瓶難求”,飛天茅臺作為茅臺酒的典型代表,酒價也是一年又一年地上漲。於是,便有不法分子打起了假冒高檔白酒的主意。

3月17日,筆者從貴陽市公安局南明分局案情通報會上獲悉,南明公安分局經偵大隊成功搗毀了一制售假冒名酒窩點,現場查獲製造假冒的53˚飛天茅臺酒成品300瓶,抓獲1名制假嫌疑人,涉案價值45萬元。

案情經過:

近日,南明公安分局經偵大隊接到線索,稱貴陽市白雲區有個製造假冒飛天茅臺酒的窩點。接到線索後,該經偵大隊立即展開調查,經核查發現,犯罪嫌疑人歐某情為牟取高額利潤,在村內一門面設立了生産、倉儲窩點,採購灌裝機、包裝機等生産加工設備,將從仁懷茅臺鎮採購的散酒灌入假的飛天茅臺白酒瓶內,以次充好往河南、廣州等地銷售,從中牟利。

抓捕當天,經偵大隊在現場發現了打包機、壓蓋機等一些“專業”的制假機器和數箱茅臺酒,當時嫌疑人歐某情正在包裝假酒,被現場抓獲。

據嫌疑人歐某情交代,這些以低價買來的假酒瓶,一箱成本不到300元,以1200元每箱的價格賣給“識貨”的人,若遇到不“識貨”的買家,就以1499元一瓶的價格“出售”,暴利令人咋舌。

目前,該案嫌疑人歐某情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條 【生産、銷售偽劣産品罪】生産者、銷售者在産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産品冒充合格産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産。

警方提醒請大家

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購買高檔酒品

購買時仔細查看包裝細節和防偽標簽

通過網際網路平臺查驗産品真假

對於與市場價差別比較大的名酒要謹慎

以免貪小便宜吃大虧

文/石傳玨

圖/南明公安分局經偵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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