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企不能為了混改而混改

發佈時間:2018-06-12 15:59:48 | 來源:北京商報 | 作者:劉一博 | 責任編輯:

  日前,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袁仁國在博鰲論壇上發表關於茅臺混改的言論在行業引起熱議,隨之白酒混改再次成為行業的熱點話題。袁仁國對於茅臺混改提出,首先要引入投資,其次是明確混改的目的是不斷發展生産力,從而爭取集團旗下公司上市,最後是可以借此將公司的管理更加規範,提高各項工作效率。




  除此之外,山西汾酒的混改也在如火如荼地進行中,華潤的加入讓業內對於汾酒的混改之後充滿了各種猜測。而縱觀現在的白酒行業,多家企業先後進行混改,其中作為川酒混改第一家的沱牌舍得在混改之後便經歷了長達一年多的磨合期。


  很多白酒品牌在當地乃至全國具備良好的品牌優勢,而混改的問題更多是源自於企業內部。除此之外,白酒企業多為國企性質,在混改進行過程中,政府干預也會對混改進程産生一定影響。


  依筆者看,白酒企業混改在一定程度上是響應國家政策,但是絕不可以陷入為了混改而混改的迷途。畢竟很多面臨混改的白酒企業自身盈利能力不俗,在資金和品牌影響力方面並不缺乏實力。對於引入投資更多應從資源和尋找新盈利點角度出發,而不能僅僅局限于資本層面。值得一提的是,體制問題並不是決定企業是否充滿市場活力的本質原因,所以混改並非白酒企業必經之路,從企業內部制定策略激發企業活力,或許不失為一個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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