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7月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啟動以來,楚雄彝族自治州以全面整改落實中央環保督察組反饋意見問題為契機,通過舉一反三、以點帶面,全力補齊生態環境保護短板,全州幹部群眾生態環保意識明顯加強,污染治理工作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取得了實實在在的成效。

寒冬時節,在雙柏縣查姆湖畔,綠樹成蔭、湖水清澈,漫步其中,讓人流連忘返;在牟定縣彝和園特色小鎮,曾經雜亂不堪的建築垃圾和生活垃圾得以妥善處理,縣城環境衛生和城市品位大大提升;在楚雄市青龍河、靈秀小河,通過環境治理工程及河岸生態化改造,河床污染底泥和河道內源污染得以清除,煥然一新的青龍河、靈秀小河兩岸如今成為市民休閒散步的好去處。

楚雄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視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及時成立了環保督察工作領導小組,緊緊圍繞國家、省環境保護決策部署,對群眾反映強烈、影響和危害群眾生産生活的突出環境問題、對國家和省級環保部門督察通報的環境違法問題、對飲用水水源地及水源地環境問題和水質超標問題等8類突出環境問題進行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並進一步強化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責任,清醒認識全州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面臨的嚴峻形勢,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採取有力措施解決突出環境問題。在舉報件辦理方面,楚雄州嚴格按照“每日一督察、每日一反饋、每日一研究、每日一部署”的四個一要求,高標準、嚴要求按時辦結舉報件,適時對舉報件整改落實情況開展“回頭看”,嚴防存在的問題死灰複燃。

在收到中央第七環境保護督察組的反饋意見後,楚雄州認真對照中央環保督察反饋的意見問題,研究制定了《楚雄州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問題整改方案》,明確了問題整改的目標、重點和具體措施,落實了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並建立問題整改銷號清單,整改一個,銷號一個。在楚雄州環保督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州環保督察辦加強統籌協調,明確了縣市黨委、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履行生態環境保護的工作職責,以整改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為著力點,形成了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橫向到邊、縱向到底”齊抓共管、合力共治的新局面。

據了解,在督察期間,楚雄州共受理中央第七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舉報件33件,對已核查屬實的舉報件環境違法行為相關企業和責任人進行了處罰和追責,對43名公職人員進行了嚴肅問責。截至目前,楚雄州對涉及中央環保督察組反饋的18個整改問題,已整改完成9個,其中,要求立行立改類6個問題已全部整改完成,短期整改類4個問題已完成整改2個,持續推進類8個問題已完成整改1個,剩餘9個未整改完成問題正按計劃分階段加快推進,達到時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