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紀委對扶貧領域六起違規違紀問題進行了通報,分別是:

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金平苗族瑤族傣族自治縣民族宗教事務局局長李松挪用扶貧資金、失職失責問題。李松于2014年1月至2016年9月期間,未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和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安排財務人員從扶貧項目管理費中列支規定開支範圍外的職工差旅費、駐村工作隊生活補助費,報銷總金額為人民幣77519元。2014年至2016年,金平縣民宗局扶貧指標資金使用率為18.17%。2017年3月31日,縣民宗局在示範區建設十百千萬工程、民族地區産業發展等8個扶貧項目建設中,作為項目主體責任單位,對扶貧項目工程推進緩慢,項目監督落實不到位,導致扶貧項目資金結余3228.54萬元。李松作為縣民宗局主要領導,對此負有領導責任。2017年7月,金平縣紀委報經縣委批准,決定給予李松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曲靖市富源縣黃泥河鎮阿汪村原黨總支書記管維貪污低保戶資金問題。管維在2016年底收取阿汪村委會2017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費過程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濫用職權,擅自安排各村民小組長違規收取18個自然村221名農村低保戶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費33150元,並佔為己有。2017年6月,黃泥河鎮黨委決定給予管維開除黨籍處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縣彌興鎮小苴村原黨總支書記徐達義截留私分、侵佔公共資金、優親厚友等問題。徐達義在2010年4月至2017年5月擔任小苴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期間,夥同他人私分村委會抗旱增蓄補助結余資金15000元,個人分得5200元;在“直播衛星戶戶通”工作中違規侵佔村委會公共資金40200元。違反群眾紀律,優親厚友,在小苴行政村扶貧整村推進項目産業扶持能繁母豬項目中,違規發放能繁母豬給親屬。在2016年小苴村扶貧攻堅貧困戶評議評定過程中違反程式規定,錯評貧困戶3戶,漏評貧困戶21戶。此外,徐達義還存在多次收受他人現金共計20200元問題。2017年7月,彌興鎮黨委決定給予徐達義開除黨籍處分,其違紀款予以收繳,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富寧縣阿用鄉里往村委會副主任熊文富失職失責問題。熊文富在2016年3月裏往村農村低保調整工作中,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未按工作要求組織召開民主評議會,損害了黨員群眾的參與權;不將調整後的農村低保名單進行公示,損害了群眾的知情權。2017年7月,阿用鄉紀委決定給予熊文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臨滄市永德縣大雪山鄉黨委、紀委失職失責問題。2016年4月至10月,大雪山鄉曼來村委會原主任羅太榮利用職務便利,直接經手管理曼來村30戶危房戶銀行卡30張,涉及危房戶建房資金412萬元。期間,羅太榮多次到境外賭場賭博,通過現金和刷卡方式揮霍危房戶建房資金177.11萬元,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大雪山鄉黨委對撥付建房補助把關不嚴、資金使用監管不到位、村“兩委”幹部疏于管理,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不力、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鄉黨委書記周玉芳與代理鄉長鄭建鴻共同安排副鄉長魯正奇及鄉黨政辦工作人員,製作虛假文件及會議紀要,隱瞞鄉黨委失職失責錯誤事實。鄉紀委未按照上級要求組織開展專項紀律檢查,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2017年7月,永德縣委決定給予大雪山鄉黨委通報問責;給予周玉芳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降為副主任科員;給予鄭建鴻留黨察看一年、撤銷行政職務處分;給予魯正奇撤銷黨內職務、行政降級處分;給予鄉紀委通報問責;給予鄉紀委書記李錕撤銷黨內職務、行政降級處分。

普洱市鎮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縣古城鎮紀委書記陳明失職失責問題。2017年4月,古城鎮上報易地扶貧搬遷符合插花安置搬遷戶93戶338人,其中建檔立卡戶85戶311人,同步搬遷戶8戶27人。經核查後發現數據上報並錄入系統的易地扶貧搬遷戶,存在對象不精準問題,錯誤納入的建檔立卡戶共計15戶55人,其中古城村錯誤納入建檔立卡戶2戶8人。陳明作為古城村掛鉤領導,對扶貧工作研究不深,審核把關不嚴,導致古城村易地扶貧搬遷整改對象確定不精準,錯誤納入建檔立卡戶2戶8人,給全縣脫貧攻堅工作造成較大影響。2017年5月,鎮沅縣委決定給予陳明誡勉問責。

通報強調,全省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要以上述典型問題為戒,在脫貧攻堅進程中充分履職、正確履職,以嚴深細實的工作作風,狠抓任務落實。要紮實推進扶貧領域黨風廉政建設,有力支援和推動脫貧攻堅監督執紀問責。脫貧攻堅相關責任單位要切實履行職能職責,加強相互溝通協調,整合各類工作資源,增強整體工作合力。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認真把握好工作定位,牢牢抓住發現和處置問題這個關鍵環節,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進一步解決好“能不能”“敢不敢”“會不會”的問題,從自身抓起、從自身嚴起,對扶貧領域違規違紀問題堅決做到“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穩、準、狠、快”地抓好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為如期實現脫貧攻堅目標任務提供堅強的紀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