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啟動礦山安全生産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
按照《山西省安全生産委員會 山西省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關於印發全省安全生産和自然災害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要求,省安委辦決定在全省立即組織開展礦山安全生産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
此次專項行動針對歲末年初全省礦山行業安全風險特點,進行拉網式、地毯式、起底式排查整治。煤礦企業要重點排查採掘接續緊張、保供任務重、安全風險高的礦井,重點排查水害防治、瓦斯防治、雙回路供電系統可靠性等。非煤礦山企業重點排查防範風險情況、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落實情況等。市縣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要重點排查礦山安全監管專員履行安全監管職責情況、以採代建、違規轉包分包、“一面墻”開採等問題查處整改情況等。
省安委辦要求,各市安委會要從體制機制、責任落實、制度措施、執法力量、科技賦能等方面搜尋存在的短板弱項和突出問題,制定針對性整改整治措施並落實到位。各礦山企業要按照要求制定專項行動自查自改工作方案,聚焦主要負責人履職情況、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配備、全員安全責任制等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市、縣政府要實施多部門“聯合檢查”,對轄區內礦山企業開展全覆蓋排查,確保查細查透。省級督查組按照1個市抽取2個縣(市、區),每個縣(市、區)選取1家礦山企業(每組檢查1家非煤礦山企業)的比例,深入基層末梢,特別是問題隱患突出的地區、企業,事故災害易發的部位、環節,指導解決深層次、系統性、根本性問題隱患。
省安委辦要求,各級各相關部門要聚焦重點時段、重點地區,對市縣監管部門和企業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導和執法檢查。督促指導和安全檢查要“帶電”“長牙”,對專項行動不深不細的要督促整改,對搞形式、走過場的,一律責令推倒重來;對存在違法違規生産經營建設行為、重大事故隱患或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依法依規分類處理處罰,並嚴肅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