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合組織海關加強合作

發佈時間:2018-06-12 16:28:07 | 來源:經濟參考報 | 作者:陸敏 | 責任編輯:劉夢雅

關鍵詞:上合,臭氧備忘錄,海關,合作,互助規程

6月10日,中國海關總署署長倪岳峰與上合組織其他成員國海關署長或代表共同簽署《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海關關於交換跨境運輸消耗臭氧層物質資訊合作的備忘錄》(以下簡稱《臭氧備忘錄》)和《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海關關於利用莫斯科地區情報聯絡中心案件數據庫執法平臺渠道全天候聯絡站開展資訊互助的規程》(以下簡稱《互助規程》)等合作文件。

《臭氧備忘錄》的簽署將有助於上合組織成員國海關相互交換監管資訊,借鑒和分享監管的最佳做法和經驗,更有效地履行海關在監管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方面的職責,從而為積極保護成員國生態環境和國家安全提供保障。《互助規程》旨在確立全天候聯絡站開展資訊合作程式,通過世界海關組織莫斯科RILO海關執法通信網路業務平臺,發現和制止上合組織成員國海關職權範圍內的刑事和行政違法活動。

中國海關在上述兩個文件談簽的過程中發揮了重要的推動作用,不僅彰顯了在上合組織成員國海關合作領域的影響力,也充分展現了負責任大國海關的形象。

近年來,中國海關自覺服務國家外交和外經貿大局,深度參與上合經貿與海關事務合作,推動各方在上合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會議等場合先後見簽了六份海關合作文件,內容涉及行政互助、能源監管、執法合作、邊境智慧財産權保護、風險管理和海關關員技能培訓等。(陸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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