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蚌埠市懷遠縣煙草專賣局依法對銷售非法生産電子煙産品的劉某作出行政處罰,這是自2022年10月1日《電子煙》強制性國家標準實施以來,全市系統做出的首份電子煙行政處罰決定書。
自《電子煙》國家標準實施以來,蚌埠市煙草專賣局態度堅決、行動迅速、攻堅克難,依法加強電子煙監管。2023年以來,劉某在明知國家電子煙監管政策的情況下,陸續多次從線下、網上購進電子煙煙彈213支。2023年2月17日,省局(公司)質檢站做出了首份偽劣電子煙品質檢測報告。2月23日,蚌埠市懷遠縣煙草專賣局依法對劉某作出責令停止銷售、罰款966.4元、將非法銷售的煙草專賣品公開銷毀的行政處罰,並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案件中的相關網路資訊正在另案調查偵辦中。
下一步,蚌埠市煙草專賣局將持續推進“破曉2023”專項監管行動,切實履行監管職責,持續加大對電子煙市場的監測和監管力度,推動電子煙市場規範化,切實維護消費者利益。(文/梅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