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獲悉,近日,省政府統籌資金13億元,設立省級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引導資金,進一步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杠桿效應,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對普惠型小微企業發展加大支援力度,有效緩解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為規範風險補償引導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績效,經省政府同意,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會同省財政廳、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銀保監局印發《安徽省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引導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從補償條件與標準、基本操作規程、管理職責與分工、考核與監督等方面進行了細化管理。其中,明確省級風險補償引導資金對市級風險補償資金按其補償標準的50%給予補貼,對於皖北地區和安徽大別山革命老區,省級補償標準提高至60%。省級補償上限不超過該筆不良貸款(可疑和損失類)本金餘額的7.5%;對於首貸、信用貸,補償標準提高至15%;補償範圍為新發放的普惠型小微企業經營性貸款,補償對象為小微企業、小微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戶等。
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將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指導工作,推動各市儘快出臺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政策,引導各市補償政策進行數字化定義並納入省綜合金融服務平臺,鼓勵金融機構加大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投放力度,為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健康發展提供金融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