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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安縣新安鎮:四舉措助力小型水利工程産權工作

為了做好小型水利工程管護工作,發揮小型水利工程效益的正常發揮,在鄉村振興中發揮應有價值。近年來,來安縣新安鎮創新舉措助力産權工作,促小型水利事業可持續發展,確保小型水利工程設施發揮持續效益。  

緊抓知識培訓。全鎮範圍內召開八個村、兩個社區的小型水利工程産權頒證會議,鎮分管領導、各村(社區)書記、鎮水利站工作人員參加會議,圍繞産權工作中的調查摸底、登記內容、填表説明為大家作了理論知識培訓,並要求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保質保量地完成此次工作。  

細緻摸排家底。加快開展該鎮小型水利工程調查摸底,細緻摸排小型水利工程現存情況。經摸排,新安鎮小型水利工程數量眾多,其中小(一)型水庫3座,小(二)型水庫8座,萬方以上塘壩159面。  

評定産權主體。在進行確權登記時,需要廣泛徵詢村民意見,按照“誰投資、誰所有、誰受益、誰負擔”的原則,進行小型水利工程産權頒證。此外,需要做到建管用相一致,責權利相統一。  

明確考評細則。認真謀劃考評細則方案,由鎮分管領導任組長,建立以鎮水利站包片、各村(社區)書記分工的小型水利工程責任制。運用考評細則進行打分,發揮考核的積極效應,切實保障小型水利工程産權明晰工作有序進行。(文/劉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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