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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説險)興業銀行蕪湖分行成功幫助客戶防範電信網路詐騙,避免資金損失

防範打擊治理電信網路詐騙工作是一項複雜的綜合性工作,興業銀行蕪湖分行近期攔截一起電信網路詐騙,為客戶避免了3萬餘元的資金損失。

案情簡介

2022年10月11日下午,客戶王*(身份證號:3402111976******27)匆匆忙忙來到興業銀行自貿區支行網點,希望工作人員協助下載某微信“好友”發送的連結下載APP並綁定興業銀行銀行卡,該支行大堂經理看該客戶使用手機並不很流暢,神情略顯著急,於是和客戶仔細了解該微信“好友”發送的資訊和前後事情經過。客戶表示國慶期間在網上購買了電子商品,接到官網客服主動聯繫客戶表示商品批量生産有瑕疵,現在承諾可以給客戶退款補償,需要下載其官方理賠軟體後綁定購物時使用的興業銀行卡即可完成“補償”流程,客服表示可添加好友將下載連結發送給客戶。但因客戶不常使用智慧手機下載軟體,隨後來到網點希望工作人員可協助其完成軟體安裝。

處理過程及結果

因客戶手機網路緩慢下載軟體卡頓,情緒較為急躁。該支行大堂經理了解到事情前後,憑藉職業素養和反詐警惕意識斷定到該客戶遇到了網購詐騙的情況,第一時間引導客戶到櫃檯聯繫會計主管查詢客戶卡片狀態資訊,並勸阻客戶不要輕信所謂客服人員的身份,莫貪圖小利。普及防範電信網路詐騙的相關知識,同時把該店舖的官網打開與其官方客服了解核實該APP的真實性,客戶在大堂經理和會計主管的勸阻後意識到可能受騙了,隨即刪除該“微信好友”。

經過銀行工作人員的努力,客戶資金得到及時保護,給予了高度評價和認可,表示今後會加強電詐網詐防範意識,並對該行工作人員表示衷心感謝。

法律分析

《金融機構客戶識別和客戶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7〕第2號)第三條規定:“金融機構應當勤勉盡責,建立健全和執行客戶身份識別制度。”第十九條規定:“在與客戶的業務關係續存期間,金融機構應當採取持續的客戶身份識別措施,關注客戶及其日常經營活動、金融交易情況,及時提示客戶更新資料資訊。”

本案例中,客戶未與相關平臺核實,過度輕信社交軟體這個溝通媒介,讓詐騙分子有了可乘之機,雖然其詐騙未遂。該行在辦理過程中反應迅速、果斷有力,有效防範了客戶的資金損失風險,維護了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案例啟示

作為銀行機構,應該加強日常的金融知識及防電信詐騙手段、案例的科普,提高金融消費者個人資訊保護意識,在發現客戶可能受到電信詐騙時候,及時阻攔保護客戶資金安全、維護客戶財産權等合法權益。該行表示將進一步加大日常的宣教工作,不斷提高金融消費者的金融知識水準和辨別能力,及時給金融消費者打預防針,有效避免金融消費者被新的金融詐騙手段所欺騙。

作為消費者,應加強學習,提升電信詐騙防範意識和能力,在收到不明短信或陌生電話時候,不輕易透露個人資訊,時刻保持警惕,多了解防範電信詐騙的伎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來源:興業銀行蕪湖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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