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黟縣洪星鄉:培育“法律明白人” 助跑鄉村振興路

“15年前,有糾紛要找書記;10年前,有矛盾會想到找警察;而現在,有矛盾首先會去找‘法律明白人’,更便捷也更知心……”

這些話是黟縣洪星鄉大星村村民發自肺腑的感觸。而村民口中的“法律明白人”,是指具有較好法治素養和一定法律知識,積極參與法治實踐,能發揮示範帶頭作用的村民。

“法律明白人”的出現,展現了洪星鄉把法治鄉村建設作為全面依法治鄉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基礎工作,堅持法治宣傳與法治實踐相結合,大力推進法治鄉村建設,優化鄉村公共法律服務,提高村民法律意識,助力實現鄉村建設從“人治”到“法治”,為鄉村振興注入法治活力。

規範遴選,夯實隊伍基礎。今年來,該鄉多次召開全鄉“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推進會,明確主體責任,制定培養計劃;建立健全“法律明白人”管理制度,在村“兩委”、小組長、致富帶頭人、退伍軍人和具有高中以上學歷的村民中組建起一支看得懂法律、講得出道理、用得來政策的“法律明白人”隊伍,為鄉村振興提供法律人才支撐。

加強培訓,提升履職素養。為讓“法律明白人”成為基層社會治理的“多面手”、鄉村振興的“領跑員”,洪星鄉每季度舉辦一期“法律明白人”培訓班,使其更好地參與法治實踐,引領基層群眾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助力法治社會建設。

爭當“二員”,消除糾紛隱患。該鄉引導“法律明白人”爭當法規政策的“宣傳員”,矛盾糾紛“調解員”。在宣傳法律法規上,各村“法律明白人”依託百姓評理説事點,結合宿村夜話等活動,宣傳憲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與群眾生産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法規。在矛盾糾紛調解上,“法律明白人”主動參與矛盾糾紛預防排查和疏導化解,運用“作退一步想”工作法和“星和合”工作理念,做到“情法相濟、德理交融”,使糾紛化解不出基層。

截至目前,全鄉“法律明白人”參與化解常見的鄰里家庭、山林土地、村務管理等矛盾糾紛25件,為村民宣傳法律法規知識130余場次,有效地帶動了村民自覺學法用法,提升了農村法治水準。(圖文/洪星鄉人民政府 張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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