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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門聯合發文 露營旅遊休閒迎來重大發展機遇!

21日,文化和旅遊部、中央文明辦、發展改革委等多部門印發《關於推動露營旅遊休閒健康有序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明確九項重點任務,包括優化規劃佈局,擴大服務供給,提升産品服務品質,加強標準引領,推動全産業鏈發展,規範管理經營,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加強宣傳推廣,引導文明露營等。

按照意見要求,各地在編制城市休閒和鄉村旅遊規劃時,應當符合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的有關要求,科學佈局營地建設,保障各類營地供給,合理安排營地空間和配套設施,涉及空間的主要內容統籌納入詳細規劃。需要獨立佔地的公共和經營性營地建設項目應當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銜接協調一致。同時,意見進一步指出,營地選址應當科學合理、注意安全,避讓生態區位重要或脆弱區域,遠離洪澇、山洪、地質災害等自然災害多發地和危險野生動植物活動區域。

意見提到,在符合相關規定和規劃的前提下,探索支援在轉型退出的高爾夫球場、鄉村民宿等項目基礎上發展露營旅遊休閒服務。鼓勵有條件的旅遊景區、旅遊度假區、鄉村旅遊點、環城遊憩帶、郊野公園、體育公園等,在符合相關規定的前提下,劃出露營休閒功能區,提供露營服務。鼓勵城市公園利用空閒地、草坪區或林下空間劃定非住宿帳篷區域,供群眾休閒活動使用。值得一提的是,意見專門提到,鼓勵和引導營地與文博、演藝、美術等相關機構合作,結合音樂節、藝術節、體育比賽等群眾性節事賽事活動,充實服務內容。

在安全防範方面,意見明確,露營旅遊休閒經營主體要強化汛期旅遊安全管理,落實災害預警發佈主體責任,細化轉移避險措施,開展安全宣傳,設置警示標識,一旦預報有強降雨過程,開展巡查管控,必要時果斷採取關閉營地、勸離轉移遊客等措施。同時,要設置野外安全導覽標識和安全提示,做好應急物資儲備,避免在沒有正式開發開放接待旅遊者、缺乏安全保障的“野景點”和違規經營的私設“景點”開展露營活動。

意見強調,要做大做強露營旅遊休閒上下游産業鏈,提升全産業鏈整體效益。引導露營營地規模化、連鎖化經營,孵化優質營地品牌,培育龍頭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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