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抓好養殖場安全生産,進一步夯實養殖場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全面提升養殖場安全生産水準,有效防範各類生産安全事故發生,宿州市蕭縣石林鄉畜牧站多舉措督促轄區內養殖場安全生産主體責任落實。
健全機制,壓實責任。健全養殖場全員安全生産責任制和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制。要求養殖場根據崗位性質和特點,明確責任人員的責任範圍,制定安全生産職責,細化通俗易懂、便於操作的安全生産責任清單。同時督促養殖場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産管理人員,做到安全生産專人專管。壓緊壓實養殖場法定代表人和實際管理負責人的第一責任。明確場長是養殖場第一責任人,並對養殖場的安全生産工作負全責,督促養殖場落實安全生産制度及監督制度。
強化教育,樹立法制觀念。要求養殖場牢固樹立依法經營的理念,要依法取得相關營業執照、動物防疫合格證等,督促養殖場完善安全生産規章規程和安全防範措施,告知養殖場及時淘汰更新陳舊落後的設備及工藝,確保養殖場的生産安全。
督促開展隱患自查,提高防範意識。督促養殖場建立隱患排查機制,定期對生産隱患進行排查治理,提高隱患防範意識,調動養殖場法人安全生産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推動安全生産責任制落實。(文/楊龍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