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和規範扶貧資産管理,鞏固扶貧成果,構建資産家底清晰、産權歸屬明晰、類型界定科學、管護主體職責明確、運作管理規範的扶貧資産管理制度,確保扶貧資産持續發揮效益、減貧帶貧機制有效落實到位,為進一步加強扶貧資産管理,持續發揮扶貧資産效益,不斷鞏固提升脫貧攻堅成果,今年以來,亳州市蒙城縣籬笆鎮“三舉措”紮實做好扶貧資産管理工作。
建立扶貧資産管理臺賬。在確定權屬基礎上,明確相關部門和鎮、村的職責,對形成的資産登記造冊。鎮級及各村(社區)分別建立明細臺賬。登記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資産名稱、類別、構建時間、預計使用年限、數量、單位、原始價值、資金來源構成、凈值、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收益權人、收益分配及資産處置等資訊,做到內容無遺漏,數據無差錯。已作出審計結論並形成處理意見的各類扶貧資金損失部分,不再納入扶貧資産管理臺賬。每年定期對上一年度的扶貧資産運作情況逐項清查,對上年度資産收益逐筆清算,將資産變動情況及時進行補充登記,做到賬實相符,賬賬相符。
更進一步完善監督機制。切實加強對村級扶貧資産運營的日常監管,把扶貧資産經營情況納入年度考核。扶貧資産收益調整、歸屬變更,數額增減發生重大變化前,及時在涉及脫貧人口的村(社區)公示,確保群眾的知情權,接受群眾監督。
突出抓好資産收益分配。堅持因地制宜探索推進資産收益分配工作,對於實行承包、託管、租賃、合作、合夥、合營、股份合作的扶貧資産,優先滿足脫貧戶、幫扶龍頭企業和有帶貧益貧作用的合作社需求。經營所需土地使用權流轉、農村宅基地流轉、務工人員等優先安排脫貧戶。進一步規範項目收益分配,完善致富增收機制,村級集體的扶貧資産收益實行二次分配,用於失能弱能脫貧人口的補助、發展公益崗位、發展和維護小型公益事業、開展小微獎補等,也可以用於扶持監測戶和脫貧戶。帶動脫貧戶、監測戶參與産業發展並通過勞動獲得穩定收入,完善鞏固脫貧長效機制。(文/何子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