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宿州市蕭縣石林鄉堅持將光伏産業作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重要舉措,鄉村兩級積極配合、形成合力,紮實開展光伏電站的日常管護、運維管理,保障光伏效益持續穩定發揮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目前,石林鄉6個行政村共建設光伏電站6座,項目建設規模1508KW。
加強運營管護。光伏電站確權到村後,要求各行政村黨總支書記切實擔負起作為村級光伏電站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對電站負主要管護責任。同時,每村明確一名光伏管護員,負責光伏電站日常管護工作。各行政村鄉村振興專幹通過上級傳達的發電量,對發電量少和發電量為0的要及時查看原因,做到村級光伏電站有問題及時上報,做到及時維修,切實做好光伏電站日常的運營管護工作。
規範收益分配。根據上級文件要求,石林鄉各村光伏電站收益在扣除運維費用、土地租金等必要支出後,光伏收益60%以上用於脫貧戶、監測對象開發公益性崗位,其餘收益根據村屬性用於獎勵補助支出、村級小型公益事業支出。石林鄉現有光伏公益崗位98人,每年每戶增收約6000元,有效發揮了光伏電站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作用。
促進村集體增收。光伏發電促進産業興旺,改變村集體經濟薄弱現狀,為村集體經濟穩定增收提供支撐。石林鄉光伏電站每年為各行政村增加村集體收入8-25萬元不等,光伏發電成為石林鄉各行政村村集體經濟收入的重要一部分。(圖文/陳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