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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普通高中招生明確十項嚴禁 起始年級班額不得超55人

根據安徽省教育廳印發的《關於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規範普通高中招生秩序,針對招生行為,通知明確提出了十項嚴禁。

按照要求,要統籌確定招生規模和計劃,綜合考慮本地生源情況、促進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以及普通高中教育總體資源等因素,科學編制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嚴格防止産生新的大校額、大班額,起始年級班額不得超過55人。

普通高中要嚴格按照各市教育行政部門統一批准的招生計劃、範圍、標準和方式同步招生。

1、嚴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組織招生、免試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

2、嚴禁學校間混合招生、招生後違規辦理轉學;

3、嚴禁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以公辦學校名義招攬生源;

4、嚴禁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採用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

5、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搶生源;

6、嚴禁招收已被中等職業學校錄取的學生;

7、嚴禁錄取未參加初中學業水準考試、未達到考試所在地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或未填報普通高中志願的學生;

8、嚴禁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挂學籍;

9、嚴禁收取擇校費、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以及跨學期收取學費;

10、嚴禁公佈、宣傳、炒作中考“狀元”和升學率。

同時,通知強調,各市教育行政部門要進一步規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招生名額不得超過本校當年招生計劃的5%,招生錄取名單須通過門戶網站或其他方式向社會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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