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文化和旅遊廳、省氣象局聯合開展“安徽避暑旅遊休閒目的地”創建認定工作,我省境內夏季氣候舒適、生態環境優良,適宜避暑旅遊、休閒養生的鄉(鎮)行政區或獨立運營的旅遊區均可申報。
安徽避暑旅遊休閒目的地需要滿足避暑氣候優越、生態環境優良、旅遊供給豐富、配套設施完善、市場監管規範等條件。其中,7月至8月,氣象環境綜合指數要求等級良或以上,空氣優良天數佔總天數70%以上,負(氧)離子濃度大於每立方釐米1000個,區域內水質達到國家地表水環境品質III類以上標準,森林覆蓋率達60%以上。同時,近3年內未發生重大生態環境破壞、重大旅遊安全責任事故、重大旅遊投訴或重大旅遊市場失信等問題。
經過創建單位自願申報、市級文旅和氣象部門初評推薦,省文化和旅遊廳、省氣象局將對創建單位進行綜合評審認定和公示,通過公示的單位將被授予“安徽避暑旅遊休閒目的地”牌匾和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