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識別認定環節確保及時發現、應納盡納,這是開展監測幫扶工作的前提和基礎。亳州市蒙城縣馬集鎮對監測對象認定條件進行了明確,對實際操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進行了回應。
明確關於識別條件。馬集鎮以家庭為單位開展監測對象識別認定,識別認定主要把握好收支情況和風險情況。收入是識別監測對象的重要條件,但不是唯一標準,要避免唯“收入論”的做法,識別時既要看收入也要看支出,同時要重點關注因受各種原因影響導致基本生活出現了嚴重困難和“三保障”及飲水安全出現的突出問題,還要關注農戶在就醫就學就業産業等方面存在的實際困難和潛在風險,在此基礎上進行綜合研判,依靠農戶現有自身力量難以消除風險的,要及時納入監測幫扶。
明確監測範圍。馬集鎮明確提出轄區各村要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年度調整機制,在每年一季度,以當地上一年農民年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數,按一定比例形成收入標準,同時考慮“三保障”和飲水安全實際情況,合理確定防止返貧監測範圍。今年馬集鎮已確定全鎮監測範圍為7000元,各村要根據戶內實際情況、監測範圍,識別監測對象。
嚴禁“應納未納”和“體外迴圈”。“應納未納”是指由於工作疏忽或者政策執行不到位,導致未將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戶及時識別為監測對象進行幫扶,也未納入到系統中進行統一管理。“體外迴圈”是指雖然發現了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戶,但未及時識別為監測對象,而是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外,給予一定幫扶措施。馬集鎮嚴禁簡單給予低保政策,實行“一兜了之”。同時結合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大排查工作,對發現各村有“應納未納”和“體外迴圈”現象的嚴肅問責。(文/修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