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基層行政隊伍服務群眾水準,樹立法制為民的良好形象,做到隊伍教育整頓與基層行政工作兩手抓、兩促進。近年來,亳州市蒙城縣三義鎮以“我為群眾辦實事”活動為抓手,主動深入基層,問需於民,問策於民,從而針對性推出滿足群眾需要的便民利民措施。
樹立法治觀念,自覺帶頭尊法護法,做群眾身邊的“法治信仰者”。各級領導幹部在推進依法治國方面肩負著重要責任,全面依法治國必須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而基層幹部則是群眾身邊的“關鍵少數”。基層幹部作為群眾的“身邊人”,要堅持法律至上,自覺尊重、維護、遵守法律,切實增強法律觀念。同時,在尊法護法上更加堅定自覺,堅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的能力,充分調動群眾投身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積極性主動性,身先示範引導群眾做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形成全民守法的法治局面。
提升法治素養,自覺帶頭學法普法,做群眾身邊的“法治宣傳者”。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銅表上,而是銘刻在公民的內心裏。而刻在心裏的第一步是學法懂法,作為基層幹部要堅持把學法懂法作為履職盡責必備條件,要成為群眾學法的表率,努力學習法律法規知識,尤其是涉及群眾利益的法律法規,比如民法典。要把推進全民守法作為基礎工程,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作為群眾身邊的執法者,更是法治宣傳者,基層幹部要把普法工作作為自己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圍繞群眾所關心的法律法規知識重點學習,要讓法律知識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眾心裏,提升群眾的法治素養,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圍。
強化法治思維,自覺帶頭守法用法,做群眾身邊的“法治踐行者”。法律是治國之重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基層幹部要在知法守法的前提下,要在用法上更加積極主動,堅持用法治思維和方式去思考、解決問題,以自己的實際行動,帶動身邊群眾建立對法治的信任,引導群眾養成遇事找法、辦事依法、解決問題靠法的行為習慣。尤其是在處理、化解涉及群眾重大切身利益的矛盾問題上,更要堅守法律底線,時刻以法律為準繩,始終做到不偏不倚、公平公正,依法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如果基層幹部做不到守法用法,將直接影響著群眾的切身利益,直接決定著老百姓對中國共産黨和政府的看法和認可。(文:張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