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放”“管”“服”3項內容,從7個方面推出27條改革措施,激勵科研人員多出高品質科技成果,為科技創新加力。從安徽省財政廳獲悉,近日,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等9部門聯合發佈《關於改革完善省級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干措施》,賦予科研人員經費使用更大自主權,進一步減輕科研人員事務性負擔。
在“放到位”方面,提高科研經費中用於“人”的比例,將200萬元以下科研項目經費的間接費用比例提高到不超過40%(國家標準為500萬以下,提取比例為不超過30%);放寬財務報銷管理,明確對國內差旅費中的住宿費可實行包乾制,對部分無法取得發票的科研活動支出據實報銷;簡化科研項目驗收結題財務審計,明確在100萬元以下的財政支援科技計劃項目,以科研項目經費決算報表作為結題依據。
在“管精準”方面,細化經費包乾制實施範圍,明確在自然科學基金等項目層面和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等機構層面開展經費包乾制試點;鼓勵高端創新平臺機制創新,在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所屬研究院、評估優秀的“一室一中心”等創新平台中開展試點,允許從穩定支援科研經費中提取不超過20%作為獎勵經費並自主使用;優化科技創新類引導基金使用,引導其重點投資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省十大新興産業綜合性産業創新中心、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科技成果轉化項目。
在“服到關鍵處”方面,全面落實科研財務助理制度,確保每個項目配有相對固定的科研財務助理,為科研人員在預算編制和調劑、經費報銷、財務決算和驗收等方面提供專業化服務;開展對頂尖領銜科學家穩定支援試點,給予領銜科學家課題研究、團隊選聘、經費使用等方面充分自主權,並根據績效評價結果確定後續支援措施;減少科研項目經費過程檢查,原則上一個項目週期“最多查一次”;建立創新盡職免責機制,對盡職無過錯科研、財務等相關人員免予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