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上午,據從亳州市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亳州市旅遊促進條例》已經亳州市第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安徽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查批准,將於2022年1月1日施行。
亳州市作為全國首批優秀旅遊城市,旅遊資源豐富。近年來,亳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旅遊業發展,出臺了一系列支援旅遊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旅遊業發展取得明顯成效,旅遊競爭力、影響力和知名度、美譽度不斷提升。
“為鞏固成果,破解制約旅遊産業發展的瓶頸,保護和利用旅遊資源,規範旅遊市場秩序,優化旅遊環境,《亳州市旅遊促進條例》應運而生,從立法層面對亳州旅遊産業發展加以保障和促進。”發佈會上,亳州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鞏仲介紹説。
《條例》明確規定了亳州旅遊業發展應當利用自然、歷史文化等資源優勢,依託紅色文化、中醫藥文化、道家文化、曹魏文化、白酒文化等地方特色,同時,對文化旅遊、紅色旅遊、康養旅遊、鄉村旅遊、研學旅遊、夜間旅遊等作出明確規定。
為切實保障旅遊活動安全有序進行,《條例》明確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保障旅遊安全方面的職責,完善對旅遊經營者的義務要求。對建立健全旅遊市場綜合監管機制,統籌做好旅遊市場秩序整治進行了規定。對旅遊經營服務特別是依法誠信經營、公平競爭進行規範要求,對建立旅遊投訴處理工作機制,依法查處違法行為,營造安全有序的旅遊市場環境作出規定。
《條例》的制定過程中,還突出頂層設計,規定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全域旅遊發展要求,編制旅遊發展規劃和旅遊專項規劃。堅持問題導向,立足亳州實際,對建立財政投入保障機制,建設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立旅遊集散和服務中心,完善旅遊交通網路,打造智慧旅遊服務平臺,加強旅遊人才隊伍建設等作出明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