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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良法 謀善治,安徽著力完善行政立法體制機制

“為了充分聽取公眾的意見和建議,提高立法品質,現將《中國(安徽)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草案)》全文公佈,公開徵求社會公眾意見。提出意見可以通過信函、電郵等方式……”如今,行政立法前公開徵求公眾意見,在安徽已成常態。立良法,謀善治,為進一步規範立法活動,近年來,安徽省把立法工作體制機制創新作為提高行政立法品質的保障,持續推動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公眾參與,是新時代推行“開門立法”的重要舉措。為尋求民意“最大公約數”,全省首批遴選確定了10家單位作為政府立法基層聯繫點,搭建起反映民情、傾聽民意、匯聚民智的“直通車”。另外,還從法律、經濟、社會管理、文化、建設規劃、環保等領域,聘請了93名省行政立法諮詢員,參與省級司法行政部門起草或者審查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和其他立法事項的諮詢論證,使立法更好地體現群眾意志、保障群眾權益。

《安徽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自今年3月1日起實施,該《規定》是全省“試水”委託第三方起草規章草案的“探路石”。為提升立法工作的科學性、合理性,發揮社會力量在行政立法工作中的積極作用,去年省司法廳在起草該 《規定》草案的過程中,積極探索部門起草與專家起草相結合的起草模式。同時為規範第三方參與行政立法工作,安徽省去年專門出臺方案,對可以委託第三方參與行政立法的事項、應當具備的條件等給予了明確要求。

為讓地方政府規章“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安徽省還出臺《安徽省設區的市規章品質評估辦法》,對16市政府規章常態化開展“體檢”。 《辦法》明確提出,品質評估從立法的技術標準、政治法律標準、符合客觀實際標準等方面展開,每2年至3年組織一次16市政府規章“體檢”,進一步推進行政立法工作質效再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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