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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528項涉企事項實施“證照分離”改革

日前,省政府印發《安徽省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實施方案》,對中央層面和安徽省地方層面設定的528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同時在中國(安徽)自由貿易試驗區進一步加大改革試點力度。

《方案》明確,528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中,圍繞破解外貿外資、工程建設等行業領域“準入不準營”問題,在全省範圍內取消“外商投資經營電信業務(基礎電信業務)審批”等68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進一步在貿易流通、教育培訓、金融等領域放開市場準入,將“保安培訓許可證核發”等15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為備案管理;繼續在農業、製造業、生産服務等領域大幅簡化準入審批,對“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等86項(含中央層面設定83項,地方層面設定3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告知承諾;按照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減費用的原則,對“實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設立、變更和終止審批”等359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優化審批服務。

更大力度開展自貿試驗區“證照分離”改革,中國(安徽)自由貿易試驗區在528項審批制度改革的基礎上增加試點,直接取消審批14項,審批改為備案15項,實行告知承諾25項。中國(安徽)自由貿易試驗區所在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的其他區域參照執行。

據了解,全部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納入清單管理,建立清單動態調整機制,定期調整更新。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業進入相關行業開展經營。各地、各部門要對清單之外限制企業進入特定行業開展經營的管理事項進行全面自查清理,對實施變相審批造成市場分割或者加重企業負擔的行為,要立行立改並嚴肅追究責任。在市場監管方面,全面落實“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的,由原審批部門依法承擔監管職責。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的,由審批部門負責依法監管持證經營企業、查處無證經營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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