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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立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

日前,安徽省醫療保障局等4部門印發《關於做好當前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工作的通知》,破解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建立的難題,進而實現醫療機構發展可持續,促進醫療衛生事業高品質發展。

醫療服務價格調整將重點提高體現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價格,降低設備物耗佔比高的檢查檢驗和大型設備治療項目價格,支援兒童專科等薄弱學科發展,支援中醫傳承創新發展,支援公立醫療機構提高服務性收入佔比。

通知明確醫療服務價格上調和下調的啟動條件。其中,觸發價格上調應同時滿足的條件為,上年度參保人員住院總費用增長率原則上低於國民經濟生産總值增長率,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增長率不超過預期調控目標,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可支付月數大於10個月,參保人員平均住院率低於全國平均水準,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收入佔比同比上升,參保住院患者實際補償佔比同比上升。觸發價格下調條件為,因談判準入、集中帶量採購、大型設備集中採購等原因,涉及醫療服務項目成本要素中的耗材試劑或大型設備等大幅降價,導致涉及醫療服務項目成本明顯降低達到30%以上,且實施降價時間達到一年。

為推進長三角地區醫保一體化,安徽省將長三角地區比價差距明顯的醫療服務項目納入調價範圍,採取公立醫療機構申報、組織專家論證遴選的方式確定具體調價項目,通過價格調整,逐步達到長三角地區平均醫療服務價格水準。

此外,根據通知,當年度醫療服務價格涉及整體性調整或調價項目達到總項目數10%以上時,應報同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

“安徽省確立了醫療服務價格評估調整、專項調整和個別調整相互補充的動態調整機制。”省醫療保障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長期看,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的建立,將會進一步調整優化醫療費用結構,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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