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分享到 0

合肥啟動重點産業高層次人才崗位補貼發放

據從合肥市人社局獲悉,合肥市正式啟動2021年度重點産業高層次人才崗位補貼發放工作。

根據《關於進一步吸引優秀人才支援重點産業發展的若干政策(試行)》和《合肥市重點産業高層次人才崗位補貼發放實施細則》文件精神,補貼發放對象及條件為:在我市重點産業企業穩定就業並在合肥市繳納個人所得稅的高層次人才。“高層次人才”是指經合肥市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申報管理系統認定的E類及以上層次人才。“重點産業企業”是指經我市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的合肥市重點産業企業名錄庫內企業。

崗位補貼發放按以下標準執行:前3年按實繳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等額補貼,之後2年減半補貼。崗位補貼每年集中發放一次,申請人在申請崗位補貼時,以申請人上年度(稅款入庫期)在本單位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作為當次崗位補貼發放的標準依據,並一次性發放。

申請單位需提供企業統一信用代碼證(複印件);合肥市重點産業高層次人才崗位補貼申請表(企業填報);《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納稅人自行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下載列印),稅款入(退)庫期為2020年自然年度。

補貼採取線下申報的方式。申報單位根據本單位人員申請情況,準備好相關材料,至所在的主管稅務機關完成入庫稅款審核,于2021年10月19日前,將材料報送至所在的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受理。各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市人社局對各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提交材料進行審核,對審核通過的擬補貼人員名單,按規定開展公示、報批和資金撥付等程式。

據了解,資助標準中的“實繳個人所得稅”的應稅收入,包括納稅人在本單位任職而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以及在此期間獲得省級以下人民政府及所屬部門頒發的一次性獎勵收入(偶然所得),不含利息股息紅利、稿酬、勞務報酬等其他所得。“地方留成部分”是指市本級與各縣(市)區、開發區二級留成部分,即實繳個人所得稅(符合條件部分)的25%。

自首次申報成功年度起,申請人需在5年內每年按要求提交一次補貼申請。其間未申請的,視為放棄當次補貼。各縣(市)區、開發區企業崗位補貼所需經費,由市和縣(市)區、開發區按1:1比例分擔,市財政將兌現資金統一撥付至各縣(市)區、開發區後,各縣(市)區、開發區按比例要求配套,並一次性撥付到位。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