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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運會群眾賽事活動規程總則發佈

日前,國家體育總局下發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運動會群眾賽事活動規程總則》(以下簡稱《總則》)。《總則》指出,即將於2021年9月15日至27日在陜西舉行的第十四屆全國運動會將繼續組織開展群眾賽事活動,包括乒乓球、羽毛球、網球、足球、籃球、氣排球、毽球、輪滑、龍舟、地擲球、圍棋、象棋、西洋棋、橋牌、中國式摔跤等15個比賽類項目以及廣場舞、廣播體操、健身氣功、太極拳等4個展演類項目。

在第十三屆全國運動會首次設立群眾比賽項目的基礎上,秉承全運惠民、全民參與的理念,第十四屆全運會繼續設置群眾比賽項目,其中比賽類項目15大項142個小項,展演類4個大項43個小項。據悉,比賽類項目將錄取前八名,頒發獲獎證書,同時對前三名頒發金、銀、銅牌。展演類項目則將以“等次”的方式獎勵,設一、二、三等獎。對於參賽運動員的資格,《總則》也明確:必須年滿25周歲(1996年5月1日之前出生),專業運動員(包括退役運動員,老將組除外)不得參加本人專業項目及類似項目比賽。

據悉,通過“我要上全運”賽事體系,各地將陸續完成比賽項目預賽以及線上賽事,並於9月完成全部群眾比賽項目的決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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