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合肥市人社局消息,為確保參保單位和個人按時足額繳費,保障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3月23日,合肥市調整2020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社會保險費個人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6365.72元,下限繼續執行2019年個人月繳費基數最低標準3017.01元。
據悉,自2020年1月1日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結算年度調整為自然年度,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核定合肥市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依據的2019年度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5455.24元/月,以此核定2020年度全省社會保險費個人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6365.72元,下限繼續執行2019年個人月繳費基數最低標準3017.01元。
合肥市將按照文件要求調整2020年度社會保險費單位和個人繳費基數,對截止到2021年3月24日仍在單位正常繳費且在2020年度社保繳費基數申報稽核名單中的人員,按照新公佈的2020年度繳費基數上下限進行差額補收或補退,差額補收費用將生成在各單位2021年4月份社保繳費核定單中,職工補收明細見各單位應收賬目明細表,差額補退費將直接抵扣單位應繳計劃,涉及差額補退費的單位可在網上辦事大廳自行查詢下載退費明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