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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出臺措施 讓特色小鎮“特”起來

旅遊特色小鎮、金融特色小鎮、生態特色小鎮……近年來,許多地方著力打造特色小鎮,通過生産、生活、生態“三生融合”和“産城人文”的多重疊加,以“小而精”的模式,有力促進了區域經濟發展。面對這些年“火”起來的特色小鎮,如何規範其健康發展?這需要政府層面出臺政策予以規範和保障。

近日,安徽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促進特色小鎮規範健康發展若干措施》,推出準確把握髮展定位、著力強化規劃引領、聚力發展特色産業、推進多元功能聚合、加快市場化運作、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完善多元化資金保障機制、創新土地供應管理、強化規範糾偏等9項舉措,推動特色小鎮高品質發展。

該如何定位“特色小鎮”?《若干措施》指出,將特色小鎮作為一種微型産業集聚區進行培育。立足特色小鎮特色産業、自然資源、文化底蘊等因素,堅持系統規劃、整體打造,注重將特色小鎮規劃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以及産業發展規劃、公共服務發展規劃、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等專項規劃相銜接。

産業,是特色小鎮的根基,其特色應主要體現在産業上。《若干措施》明確了特色小鎮一定要有“産業特色”,並要依託各類平臺發展特色産業。其中提出,注重依託全省重大新興産業基地、現代服務業集聚區、國家農村産業融合發展示範園、省級産業集群專業鎮等平臺,聚焦本地最具特色和最具競爭力的産業,聚焦行業細分門類,錯位發展不同産業類型的特色小鎮。

圍繞特色小鎮的基礎設施配套建設,《若干措施》指出,要加大對公共性、平臺性産業配套設施建設的投入力度,通過“築巢引鳳”放大特色小鎮産業集聚洼地效應;加強特色小鎮與鄰近城市的公共服務對接,深入挖掘特色産業衍生文化,因地制宜開展綠化亮化美化。

做特色小鎮,不能幹“賠錢買賣”,必須要做好經營管理,探索可持續的盈利模式。《若干措施》提出,著力培育一批特色小鎮投資運營優質企業,充分體現企業在項目投資、運營、管理等方面的主體地位;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在聚集行業高端要素方面的優勢,探索特色小鎮行業協會管理運營模式,探索可持續的盈利模式,充分挖掘特色小鎮獨特資源並進行有償輸出,拓展盈利鏈條。

資金、土地,都是建設特色小鎮的重要要素。針對特色小鎮的建設資金來源,《若干措施》提出了要完善財政、金融等多元化資金保障渠道。其中,鼓勵市、縣整合各類財政資金,加大對特色小鎮建設的投入力度,著力打造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小鎮模式”;鼓勵各地通過基金等市場化運作方式投資回報期長但前景較好的特色小鎮。在土地供應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推動特色小鎮先行承接供地用地方式改革等相關改革試驗,穩妥探索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直接入市交易,鼓勵利用“騰籠換鳥”方式對老舊工業廠房、閒置建築物等進行改造提升。

安徽省將完善特色小鎮的評估制度和退出機制。根據《若干措施》,建立全省特色小鎮清單,落實省級特色小鎮評估制度和退出機制。對評估結果合格的,予以授牌。對評估結果不合格的,先行通報批評並實行約談,明確整改期限;到期仍不合格的,將其淘汰出創建培育名單。規範非省級特色小鎮管理,對不符合特色小鎮內涵、濫用概念的予以整改、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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