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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0.12平方米的“小”與“大”看我國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成就

日前,國家統計局公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20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公報顯示,截至2020年末,全國共有體育場地371.3萬個,體育場地面積31.0億平方米,預計每人平均體育場地面積2.20平方米。

對比2019年年底的數字:全國共有體育場地354.44萬個,每人平均體育場地面積2.08平方米。增量分別為16.86萬個、0.12平方米。

0.12平方米很小,相當於兩張A4列印紙並排擺放的面積;但如果將0.12平方米乘以我國14億人口基數,就是一年來我國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取得的巨大成就。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全民健身是全體人民增強體魄、健康生活的基礎和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內涵,是每一個人成長和實現幸福生活的重要基礎。以此為遵循,黨中央、國務院,各級政府以及各級各類體育管理部門一直將全民健身作為一項事關人民群眾幸福的大事來抓。2020年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加強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發展群眾體育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著眼于進一步破解群眾“健身去哪兒”的牛鼻子問題,為健身群眾營造舉步可就的健身條件和健身環境。

過去一年,全國各地進行了各具特色、行之有效的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探索:在安徽銅陵,長江岸線全長2.1公里的廢舊碼頭和船廠,經過系統整治,華麗轉身成為包含足球場、籃球場、網球場和門球場等體育場地在內的濱江生態體育公園,成為當地市民健身休閒新的“打卡處”。在浙江溫州,一座佔地2.2萬平方米、總投資2.2億元的冰雪運動綜合體拔地而起,為溫州市民提供了高水準的賞冰戲雪場地,為“帶動三億人參與冰雪運動”作出了相應貢獻。更加令人驚嘆的是,這座冰雪運動綜合體是在當地一座污水處理廠屋頂建成的,實現了市政公用設施的二次開發、利用。在河南洛陽,全民健身步道建到了連接體育公園的過街天橋上,“天上”的全民健身已成為一道美麗的“洛陽風景”。

《意見》提出的“在不妨礙防洪、供水安全等前提下,可依法依規在河道湖泊沿岸、灘地建設健身步道等”“系統梳理可用於建設健身設施的城市空閒地、邊角地、公園綠地、城市路橋附屬用地、廠房、建築屋頂等空間資源,以及可複合利用的城市文化娛樂、養老、教育、商業等其他設施資源”等要求,正在一樁樁、一項項變成現實。

據悉,《意見》出臺以來,國家體育總局提出了加強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和發展群眾體育的一系列新政策、新舉措、新要求,多措並舉推動《意見》貫徹落實。利用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專項資金2億元支援建設4000個農民體育健身工程行政村項目,會同財政部安排9.3億元支援1400多個公共體育場館免費低收費開放。提前完成了“十三五”全國新增2萬塊社會足球場的任務。

如今,無論是在城市還是鄉村,無論是在老城區還是新社區,隨處可見全民健身場地設施,放眼儘是參與全民健身的人群,“做自己健康的主人”已成為不少人的健身理念。

下一步,國家體育總局將統籌推進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和使用。貫徹落實《意見》對健身設施規劃建設的有關要求,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制定出臺《“十四五”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補短板工程實施方案》。充分發揮中央資金的引導、推動、示範作用,突出建設完善足球、籃球、排球和冰雪運動場地設施,支援指導地方積極探索推進社區和智慧化健身設施建設。

可以想見,在不遠的將來,“健身去哪兒”將不再是難題。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好不好、優不優,如何進一步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務水準,將成為社會各界更加關注,體育管理部門需要重點研究、重點思考、發力破解的新考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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