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別偽“大師”、假“掌門”惡意捆綁中國傳統武術文化,追名逐利進行商業炒作,損害了中國傳統武術形象。為整治武術亂象,國家體育總局武術運動管理中心和中國武術協會做了許多努力尋求解決之道。去年,武術中心通過網路視頻形式召開了全國武術賽事活動監管工作會議,向社會公佈了《武術搏擊類賽事活動辦賽指南(試行)》和《武術搏擊類賽事活動參賽指引(試行)》,強調了辦賽參賽的合法性、安全性、規範性,引導搏擊類賽事活動標準化、規範化發展。中國武術協會發佈《關於加強行業自律弘揚武術文化的倡議書》,號召全體武術人團結起來,恪守武德、遵守規則、加強自律。為進一步加強整治力度,今年1月29日,國家體育總局武術運動管理中心和中國武術協會共同印發了《清理整治武術亂象規範賽事活動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管理辦法》中明確了武術亂象和管理處罰原則,提出了監管責任和要求,有處罰種類和措施,為清理整治武術亂象提供了可行依據。
武術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中華傳統武術源遠流長、博大精深,是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然而一些偽“大師”、假“掌門”為了追逐個人名利,隨意自創門派、自封稱號,利用廣大人民群眾對中華傳統武術的喜愛和關注,通過“約架”等方式進行商業炒作,給中華傳統武術形象帶來嚴重損害。制定《管理辦法》既是落實國家體育總局、公安部、民政部、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的《關於加強搏擊類項目賽事活動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的具體舉措,也是對損害中華傳統武術形象行為的有力回擊。
《管理辦法》中明確了十類重點清理整治的武術亂象。這些武術亂象包括:違反武術賽事活動及武術搏擊類賽事活動辦賽指南和參賽指引,組織或參加不規範的賽事活動;隨意自創門派、私下約架、惡意攻擊、相互詆毀、歧視他人;自封“大師”“掌門”“正宗”“嫡傳”等稱號,欺世盜名,招搖撞騙,誤導群眾;以“拜師收徒”“賀壽慶典”“評比表彰”等為名收費斂財,以及其他違背公序良俗的行為;背離武術精神,利用虛假廣告、虛假宣傳和惡意炒作等手段發表不當言論,造謠傳謠或騙取錢財;偽造、銷售假運動員等級證、假段位證、假教練員證、假裁判員證或相關資格證書;通過武術賽事和活動從事賭博、詐騙、非法集資等違法行為;利用武術活動場所或指使縱容他人從事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動;罔顧安全,不分項目、性別、年齡、體重級別,不按規定使用護具進行武術搏擊比賽;借武術之名從事其他違法違規活動。
一旦發現違法違規苗頭,中國武術協會各級會員協會應及時報告,及時制止,及時處理,依法依規綜合運用多種監管方式,督促指導他們自查自糾,及時整改,對拒不整改的應及時主動聯合多部門進行執法查處。違規的個人和組織,武術協會通過約談告誡、通報批評、取消行業相關資格、列入行業黑名單等措施進行處罰。觸犯法律者將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為保證《管理辦法》得到有效實施,中國武協建立武術賽事活動監管制度,完善武術行業管理網路,依託中國武術協會各級會員協會,形成國家、省、地市、區縣的多級監管體系,確保全覆蓋、無盲區。後續中國武協還將與各省武術中心(機構)、協會簽訂責任書,進一步壓實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