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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食品生産經營風險分級監管實施

近日,安徽省市場監管局印發《安徽省食品生産經營風險分級監管辦法(試行)》,對全省食品生産經營單位按照風險高低評定等級,實施分級監管。

《辦法》將全省食品生産經營單位劃分為一般風險、中等風險、較高風險和高風險等四個類別,並實行動態管理。風險等級劃分依據既包括品種(業態)風險、規模大小等靜態因素,也包括品質管控水準、産品品質、違法違規情況等動態因素。根據食品生産經營單位品種(業態)不同,制定相應的監管登記表和監督檢查表,明確了具體的風險要素、分值及加權形式。

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按照“雙隨機、一公開”要求,每年年初制定監督檢查工作計劃和目標,提高監督檢查的規範化水準。針對不同風險等級的單位,在每年實行全覆蓋檢查基礎上,採取差異化監管措施,對一般風險單位每年監督檢查原則上不少於1次,中等風險單位每年監督檢查不少於2次,較高風險單位每年監督檢查不少於3次,高風險單位每年監督檢查不少於4次。同時,對問題線索企業增加監督檢查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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