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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藥店銷售退熱止咳藥品須實名登記

11月17日據從安徽省藥監局獲悉,該局發出通知,要求全省藥品零售企業(零售連鎖藥店)銷售退熱、止咳、抗病毒、抗菌素類藥品時,須嚴格落實實名資訊登記。

根據通知,藥品零售企業(零售連鎖藥店)要規範藥品處方管理,執業藥師必須在職在崗,認真查驗處方,做好處方登記和留存,提供用藥指導;對退熱、止咳等藥品的銷量進行動態監測,每日上報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發現銷量有異常增加時,要按照當地新冠疫情防控指揮部的要求及時報告情況。

省藥監局要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嚴格落實轄區監管責任,監督指導藥品零售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在加強零售藥店品質管理的同時做好疫情防控,如在經營場所設立測溫點、從業人員佩戴口罩、對進入門店人員進行體溫檢測、做好營業場所衛生清潔和消毒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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