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從省發展改革委獲悉,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日前發出關於做好第三批國家示範物流園區申報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確,申請開展示範工作的物流園區需要滿足《全國物流園區發展規劃》相關條件和選址要求,具有獨立運營的物流園區管理機構、完善的基礎設施及較強的貨運物流服務能力;具備應急物資大規模快速集散、轉机能力,可以提供較好的資訊、政務、商務等配套服務;規劃、用地、安全、節能、環保等方面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同時,需要具備良好運營條件,開業運營1年(含)以上,且期間沒有發生違法違規行為和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園區全部入駐物流業務年收入20億元以上,年營業收入超過2億元的物流企業不少於3家。園區實際佔地面積、物流運營面積、倉儲面積、物流強度及集裝箱吞吐量等滿足《關於開展物流園區示範工作的通知》有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