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新一輪的資訊技術與産業、經濟和社會的深度融合,大數據日漸成為社會發展的戰略性資源。7月16日,記者從安徽省司法廳獲悉,《安徽省大數據發展應用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集意見稿》)已全文公佈,公開徵求意見。
我省高度重視大數據發展應用,省委十屆十次全會提出要加快“數字江淮”建設,打造江淮大數據中心。目前,我省大數據發展應用呈現出良好的態勢,但也面臨數據資源分散統籌利用難、數據安全尤其是個人資訊和隱私保護等問題。為了促進大數據發展應用,經省委批准,省人大常委會將制定《安徽省大數據發展應用條例》列入2020年立法計劃。
《徵求意見稿》所稱大數據,是指以容量大、類型多、存取速度快、應用價值高為主要特徵的數據集合,是對數量巨大、來源分散、格式多樣的數據,進行採集、存儲和關聯分析,發現新知識、創造新價值、提升新能力的新一代資訊技術和服務業態。
《徵求意見稿》明確,省人民政府數據資源主管部門建設和運作管理江淮大數據中心總平臺,省本級有關部門建設和管理江淮大數據中心分平臺,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數據資源主管部門建設和運作管理本地區江淮大數據中心子平臺,共同組成江淮大數據中心框架體系,歸集、匯聚、融合各類公共數據資源。設立省大數據中心專項資金,在稅費、科研、人才、用地、用電、基礎設施等方面出臺扶持政策措施。
《徵求意見稿》規定,鼓勵聯合建設面向中小企業和教育、醫療、交通、環境、金融等重點領域的行業數據共用開放平臺,促進數據資源共用開放、有效流動。鼓勵非公共數據資源的採集人、持有人、管理人、使用人依法共用開放和有效流動數據資源,發揮數據資源效益。
針對廣泛關注的大數據時代個人資訊安全如何保護的問題,《徵求意見稿》給出回應:任何組織和個人採集和利用數據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規定,不得侵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未經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個人資訊,但是經過處理無法識別特定個人且不能復原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