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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流域野生水産品,合肥禁售!

記者7月9日從合肥市市場監管局獲悉,針對長江“十年禁漁”禁令落地問題,該市發佈告知書,告知合肥市電商經營者禁售長江流域、巢湖水域野生水産品及其加工製品,嚴打城區菜市場銷售非法捕撈漁獲物,以實際行動保護長江。

農業農村部發佈關於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範圍和時間的通告,明確長江流域水生生物保護區自2020年1月1日零時起率先實行全面禁捕;長江幹流和重要支流除保護區以外天然水域,最遲自2021年1月1日零時起實行暫定為期10年的常年禁捕。

為落實“十年禁漁”禁令,合肥市面向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及通過自建網站、APP、微信及其他網路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發佈告知書,要求禁止銷售長江流域、巢湖水域野生水産品及其加工製品。網路餐飲單位禁止利用外賣餐飲平臺銷售長江流域、巢湖水域野生水産品及其加工製品。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須立即開展自查自糾,禁止長江流域、巢湖水域野生水産品及其加工製品在平臺內銷售。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利用“江魚”“江鮮”“湖鮮”等詞語進行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誘導消費。

為促使“禁令”落地,合肥市場監管部門持續開展城區菜市場打擊銷售非法捕撈漁獲物工作,摸排和統計市場內水産經營戶、經營品種、進貨渠道、店招內容等資訊,建立健全菜市場水産品銷售者檔案,加強巡查,杜絕經營戶私自銷售非法捕撈漁獲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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