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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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啟動“以身份證替代老年優待證”

近日,安徽省衛健委和省老齡辦聯合下發《關於做好以身份證替代老年優待證工作的通知》,該通知表示,省老齡辦在充分汲取兄弟省份的成功經驗的基礎上,決定在全省啟動“以身份證替代老年優待證”工作,也就是説,今後老年人只要出示身份證就可享受相應優待。

據介紹,該政策分為三個階段實施,2020年7月底前為動員部署階段; 2020年8月1日—12月31日為並軌運作階段,其間,各級提供涉老優待服務的單位,對持老年證或本人居民身份證的老年人,均同等享受《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辦法》規定的諸項優待服務。各級辦證窗口對確有辦證需求的也可提供辦證服務。各級衛生健康委(老齡辦)要全力做好這項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2021年1月1日起,終止辦證。各級衛生健康委、老齡辦及時協調編辦將“老年優待證辦理”和“遺失補證”服務事項從本級政務服務清單中取消;各級政務服務窗口單位終止辦證服務。各級提供涉老優待服務的單位對老年人持老年證或本人居民身份證,均同等提供優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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