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擁有全省最大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對外吸金能力變得越來越強。記者從市公管局獲悉,近期出臺了《進場交易項目登記服務規定》,首次明確了省內其他城市項目來肥進場交易“門檻”,其中建設工程施工項目概算應在1億元以上。通過把好項目招投標第一關,為實現高品質發展提供更好的平臺。
項目進場登記材料進行嚴格把關
為規範平臺交易服務,新規明確了進場交易項目登記服務的範圍、流程以及不同類別的項目登記應提供的基本材料。項目單位或招標代理機構辦理數字證書後,可在網上自主填寫項目資訊、上傳相關交易材料。對不符合登記條件、需補充登記材料的進行一次性告知, 1個工作日即可辦結全部登記和核查程式,大大降低招標成本。
今後,所有類別進場交易項目必須明確交易監管主體,落實監管責任。除省、市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內的項目,代理機構在登記項目時須同步提交《招標項目監管事項登記表》準確選擇項目登記類別。
新規要求對項目進場登記材料進行嚴格把關。比如,政府採購項目,達到公開招標限額以上的項目,採用非公開招標方式的,須提供行政主管部門准許使用非公開招標方式的批准文件;未達到公開招標限額以上的項目,採用非公開招標方式的,須提供採購人確認該項目為其他採購方式的説明材料。
建設工程項目要提供規劃許可證、初步設計批復、圖紙及相關技術資料、施工圖審查文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如缺少相關材料的,項目單位須書面承諾因缺少該材料造成的後果和風險由其自行承擔。
首次明確其他城市項目來肥交易限額標準
經過數年建設發展,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已成為我省最大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年交易規模佔全省40%以上。為提高平臺承載交易能力,新規首次明確了省內及其他城市項目進場交易限額標準,其中建設工程施工項目概算應在1億元以上。
跨區域交易的項目應當參照合肥市人民政府發佈的當年“合肥市公共資源集中交易目錄”市本級進場交易限額標準執行,同時提供批准跨區域交易的相關決策性文件。項目交易文件需備案的,應依規履行招標文件備案程式。
為了防止弄虛作假現象發生,交易中心在登記項目資訊和上傳相關材料時,如發現代理機構存在弄虛作假或知曉退回原因後,仍多次、重復提交未做任何修改的登記資訊或相關材料等行為,應退回申請並作記錄,且作為代理機構考核依據,情節嚴重的上報監管部門。
(合肥報業全媒體記者 吳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