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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深化鄉鎮街道紀檢監察體制改革

推動監督向基層延伸打通全面從嚴治黨“最後一公里”

——省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就《關於深化鄉鎮(街道)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答記者問

4月24日,經省委主要負責同志同意,省紀檢體制改革專項小組印發了《關於深化鄉鎮(街道)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日前,省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就《意見》制定有關情況,接受了記者專訪。

問:請您介紹一下《意見》出臺的背景和意義。

答: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上強調,要在更大範圍整合運用監督力量,提升基層紀檢監察機關監督能力,推動監督向基層延伸。制定實施《意見》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推動基層紀檢監察工作規範化法治化的重要舉措。近年來,省紀委監委積極探索深化基層紀檢監察體制改革,指導亳州等地設立鄉鎮(街道)紀檢監察工作協作區(工作室)、合肥等地開展發揮村級紀檢委員作用試點、蕪湖等地建立健全基層小微權力監督機制等,取得了較好效果。但目前鄉鎮紀委仍然普遍存在力量不足、熟人社會監督難等問題,監督的“毛細血管”還存在堵點,必須從制度機制層面加以解決。制定實施《意見》,就是在總結提煉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創新監督機制,整合監督資源,打通全面從嚴治黨“最後一公里”,厚植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群眾基礎。

問:《意見》有哪些主要內容和創新舉措?

答:《意見》主體內容分為四個部分。一是加強鄉鎮(街道)紀檢監察工作規範化建設。要求縣(市、區)監察委員會依法向鄉鎮(街道)派出監察辦公室,與鄉鎮(街道)紀(工)委合署辦公,推動監察監督全覆蓋;明確派出監察辦公室可以依照程式採取談話、詢問、查詢、調取等不限制人身權利和財産權利的調查措施,依法作出政務處分決定,確保用權不濫權。同時強調,鄉鎮紀檢監察機構應當持續深化“三轉”,聚集主責主業,確保職能不發散、不走偏。二是規範設置鄉鎮(街道)紀檢監察協作區。考慮到全省各地區域差異較大,《意見》提出,各地可以結合實際,在若干個鄉鎮(街道)之間設立紀檢監察協作區,不作為獨立機構。主要職責是協助縣級紀委監委對所聯繫鄉鎮(街道)開展日常監督,並根據“一事一授權”原則進行初步核實和審查調查。同時明確了協作區與縣級紀委監委、鄉鎮(街道)黨(工)委、鄉鎮(街道)紀檢監察機構之間的工作關係,推動形成監督合力。三是充分發揮村(社區)黨組織紀檢委員作用。強調要配齊配強紀檢委員,並首次以規範性文件的形式明確了村級紀檢委員履行“監督員”“資訊員”和“宣傳員”三項職責,填補了關於村級紀檢委員職責規定的空白。四是強化對村級小微權力運作的制約監督。包括督促推動建立完善小微權力清單、加強對小微權力運作的監督和嚴肅懲處“微腐敗”問題等。

問:如何抓好《意見》的貫徹落實,對市縣紀委監委有哪些要求?

答:在推進改革過程中,各地要注重把握《意見》精神實質,結合實際創造性抓好貫徹落實。省轄市紀委監委要加強工作領導和指導,及時協調解決重要問題。縣(市、區)紀委監委要協助黨委牽頭抓總,細化相關配套制度,完善工作機制,具體抓好推進落實。《意見》還特別指出,對本地探索實行的有效做法且符合改革方向的,可以在實踐中不斷完善,以防止政策“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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