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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規個體戶無需批准即可依法復工復産

3月24日,記者從省政府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根據日前省市場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商務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稅務局、安徽銀保監局等9部門聯合出臺的《關於應對疫情影響加大對個體工商戶扶持力度的若干措施》,各地符合復工復産規定的個體工商戶,無需批准即可依法依規開展經營活動。

受此次疫情影響,我省個體工商戶正常經營受到較大衝擊。因此,《若干措施》明確,各地要嚴格落實分區分級精準復工復産要求,著力提升個體工商戶復工復産的精準度、“加速度”和便利度。對於實體批發零售類、餐飲類、居民服務類、交通運輸類等涉及群眾基本生活保障行業的個體工商戶,要結合各地疫情防控實際,有序解除復工復産禁止性規定。對於涉及人員聚集的文化娛樂、教育培訓等行業,應結合實際,適時明確復工復産時間。

目前,我省共登記個體工商戶360.9萬戶,佔市場主體總量的69.5%,帶動就業人口近千萬。受此次疫情影響,我省個體工商戶正常經營受到較大衝擊。幫助個體工商戶復工復産對於穩定就業、保障民生都具有重要的意義。根據《若干措施》規定,9部門將在財稅、金融、社保、租金減免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之外,繼續加強對各地的工作指導,推動各地結合實際出臺具體舉措,確保政策落地落實落細。

據了解,《若干措施》印發後,在廣大個體工商戶中反響熱烈、深受歡迎,並已顯示初步成效。其中,淮北市已有個體工商戶員工享受到社保繳費減免政策;六安市金安區籌措口罩8000隻,免費發放給復工復産個體工商戶;蕭縣召開個體工商戶復工復産專題座談會,發起房租減免倡議書,有關房屋業主已為222戶商戶減免租金合計約150萬元;旌德縣等地個體工商戶申請計量檢定得到費用減免。(記者鮑亮亮)

政策連結

1、減免和緩繳社保費用。按單位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免征2020年2月至6月單位繳費部分。已繳納應免費用的,辦理退費。

2、減免稅費。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對我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適用3%預徵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徵率預繳增值稅。

3、加大對個體工商戶的服務力度。實行電氣供應“欠費不停供,不收滯納金”措施。自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對現執行工商業及其他電價的個體工商戶電費統一按原到戶電價水準的95%結算。對使用新能源汽車的出租汽車(含網約車)、道路客貨運輸車輛在疫情期間所産生的充電服務費給予補助。

4、個體工商戶因疫情原因發生重大損失,生産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繳納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減免。為個體工商戶減免租金的出租方,當年繳納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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