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記者從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産管理局獲悉,符合條件的企業及個人于即日起至2020年4月15日止登錄合肥市住房租賃交易服務監管平臺(以下簡稱市租賃平臺),填寫並上傳相關資訊和材料,可申請合肥市住房租賃財政資金獎補。
根據申報條件要求,市轄區內出租自籌住房(含商改租、工改租)的住房租賃企業、提供住房租賃居間服務的企業、自行出租自有住房給他人自住的個人,其住房租賃合同已于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在市租賃平臺備案。
按照政策規定,對自行出租自有住房給他人自住的個人,按照備案面積每平方米每年獎勵12元。
提供住房租賃居間服務的企業,當年累計備案面積達到30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年獎勵1.2元(2019年1月1日—2019年4月25日按照每平方米每年1元計算)。
自籌商業、辦公、工業性質房屋,按規定改建為租賃住房的住房租賃企業,當年累計備案面積達到30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年獎勵10元;自籌分散式住房的住房租賃企業,當年累計備案面積達到30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年獎勵14元,當年累計備案面積達到150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年獎勵20元(2019年1月1日—2019年4月25日自籌分散式租賃住房企業按照每平方米每年10元計算)。
以上獎補政策,同一套住房不重復享受。
已註冊的個人用戶可直接登錄網頁http://60.173.254.127/或“合肥住房”手機APP,未在市租賃平臺註冊的需實名註冊。企業用戶需登錄市租賃平臺“管理端”,進入“企業資訊”頁面完善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