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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企業職工醫保單位繳費可減半徵收

3月4日,安徽省醫保局會同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印發了《關於階段性減徵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實施方案》(皖醫保發〔2020〕1號),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支援企業復工復産,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方案》明確企業職工醫保單位繳費可減半徵收。《方案》明確,自2020年2月起,各市人民政府對企業職工醫保單位繳費部分實行減半徵收,減徵期限不超過5個月。原則上,統籌基金累計結存可支付月數大於6個月的統籌地區,可實施減徵;可支付月數小于6個月但確有必要減徵的,由統籌地區確定是否減徵。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參加職工醫保參照執行。無法按時參保繳費可延期辦理。

《方案》規定,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時辦理參保登記、繳納職工醫保費的繳費人,可繼續延期至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補辦、補繳,期間不加收滯納金。生産經營嚴重困難企業可緩繳保費。受疫情影響生産經營出現嚴重困難,未列入嚴重失信範圍且2019年度按時足額繳費的企業,可申請緩繳職工醫保費,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實施減徵和緩繳不影響參保人享受當期醫療(生育)保險待遇。

經初步測算,若全省普遍實施減徵企業職工醫保單位繳費措施,最大可為企業減負32億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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