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辰:切實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

時間:2022-10-25來源 : 經濟日報作者 : 李辰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落實好這一要求,必須正確認識和把握經濟發展與法治建設的關係,著力提升營商環境法治化水準,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

營商環境集中體現著一個國家或地區發展的重要軟實力。根據世界銀行排名,我國已連續兩年躋身全球營商環境改善最快的前10個經濟體之列。營商環境的不斷優化改善,法治的關鍵支撐作用功不可沒。法治是提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保障。近年來,圍繞市場主體需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等一系列政策文件陸續出臺,“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寫入《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諸多富有成效的改革舉措推出,為優化營商環境提供了堅實的法治支撐和保障。

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有助於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發展內生動力,也是應對嚴峻複雜形勢、促進經濟發展的重要舉措。當前,面對新冠肺炎疫情、國際地緣政治衝突等因素影響,我國經濟面臨需求收縮、供給衝擊、預期轉弱三重壓力,對營造安商惠企的法治化營商環境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對此,需多措並舉,從制度、服務等方面入手,更好發揮法治在建設營商環境中的重要作用。

健全完善的制度法規是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根基。要將經實踐證明行之有效、人民滿意、企業支援的做法用法律法規固化下來,拓寬完善全鏈條溝通的反饋渠道,及時聽取來自廣大市場主體的意見建議,加快“立改廢釋”,完善法治建設規劃,讓服務保障經濟發展的過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築牢築實各類市場主體的法治屏障。

同時,應以更大力度推進執法領域“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府服務效能、優化政務服務環境,厘清市場與政府在經濟發展中的關係。要持續放寬市場準入,切實減輕市場主體負擔、降低交易成本,加大科學監管與有效監管的力度,以法治保障市場主體創新創造活力與合法權益,營造更多發展機遇。

此外,還要及時回應市場主體的關切與需求,將平等保護企業合法權益做得更實更有效。司法機關作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重要主體,要加大懲治破壞企業管理秩序犯罪、擾亂經濟秩序犯罪、侵犯智慧財産權犯罪的力度,堅決防止利用違法調解、虛假訴訟等手段損害企業合法權益的行為,深入推進涉案企業合規改革,為市場主體提供公正、高效、權威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作者係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責任編輯:梁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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