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發佈《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綜合發展水準考核評價辦法(2021年版)》

時間:2021-11-03來源 : 中國網園區作者 : 任威蓉

11月2日,商務部召開專題新聞發佈會,商務部外資司司長宗長青和副司長朱冰介紹了修訂後的《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綜合發展水準考核評價辦法(2021年版)》(以下簡稱《辦法》)的相關背景、新考核辦法及其特點。

《辦法》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品質發展,引導國家級經開區進一步明確發展定位,充分調動地方和國家級經開區推進創新提升的積極性,在國內國際雙迴圈新發展格局中發揮示範帶動作用。其具體包括總則、指標體系、工作程式、審核要求、結果應用、動態管理、附則共7章30條。

2016年5月,商務部制定印發《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綜合發展水準考核評價辦法》,對考核評價原則、內容、程式等做出了具體規定。並從2016年開始每年組織開展國家級經開區考核評價工作,至今已連續開展6年,有效引導國家級經開區轉型提升、加快發展,發揮了考核評價“指揮棒”作用。但經過多年實踐發現,《辦法》存在發展開放型經濟的特色定位不突出,考核評價指標體系設置比較繁雜,創新提升的動力和壓力不足,對發展快的國家級經開區激勵不夠,對長期排位落後的國家級經開區倒逼退出不夠等問題和不足。

針對存在的不足和新的發展形勢,更好地促進國家級經開區高品質發展,與2016年的《辦法》相比,新《辦法》深入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強化高品質發展和開放發展目標導向,對考核評價指標作了較大幅度調整與完善,更加突出了新發展理念和高品質發展、對外開放和發展外向型經濟導向、有進有退動態管理、考核評價科學規範等四個方面內容,有利於更好發揮考核評價“指揮棒”“探測器”作用。

新《辦法》更加突出新發展理念和高品質發展。其將原産業基礎、科技創新、區域帶動、生態環保、行政效能五大類一級指標,調整為對外開放、科技創新、綠色發展、統籌協調和發展品質五大類一級指標。設置的30項二級指標中,體現新發展理念的指標有22項,佔比73%。同時,根據新的發展要求,在“綠色發展”一級指標下新增規模以上工業單位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二氧化碳排放量增長率2項負向二級指標,引導國家級經開區探索環境高水準保護與經濟高品質發展相互促進的新路徑。為促進共用協調發展,新增“城鎮新增就業人數”二級指標,專門設置相關考核指標鼓勵東部地區與中西部地區國家級經開區合作共建。

新《辦法》更加突出對外開放和發展外向型經濟導向。為積極參與構建新發展格局,其專門新設了“對外開放”一級指標。此外還新增進出口總額增速、進出口額佔所在地級市進出口額比重、實際使用外資金額增速等二級指標,在整個考核評價指標體系中,與開放發展相關二級指標數量由6項增加到9項,權重由14%增加到36%,進一步強化國家級經開區發展開放型經濟的定位和導向,引導國家級經開區更好發揮穩外貿穩外資生力軍作用,為我國推進更高水準對外開放作出更大貢獻。

新《辦法》更加突出有進有退動態管理。其按照分類指導、動態管理原則,從三個層面加大倒逼力度:一是按東、中、西部地區分類考核排名,解決東部、中部地區國家級經開區無退出壓力的問題。二是加大退出頻次,即連續三年內有兩次進入本地區(按東部地區、中部地區、西部地區劃分)最後5名的納入降級備選名單,商務部根據兩次考核平均得分情況分地區研提降級建議名單,報國務院批准後退出國家級經開區序列。三是在原有考核規模、比重指標為主基礎上,新增“園區地區生産總值增速”等5項增速類指標,解決國家級經開區過去以考核存量為主、考核位次固化的問題,引導國家級經開區特別是位次落後國家級經開區加快發展、後來居上。

新《辦法》更加突出考核評價科學規範。指標設置上充分考慮地區發展水準差異,結果應用上分東中西部地區進行排名,並通過配套文件明確國家級經開區實際管轄範圍依規調整的,防止單純通過擴區提升考核評價排名的不公平做法。同時為更好發揮導向作用,除公佈指標體系外,還公佈了所有考核評價一級、二級指標權重,增強了工作透明度。最後此次修訂對原53項考核評價二級指標進行了大幅精簡,修訂後二級指標數量由53項減少為30項,減少43%,大大減輕各方面數據報送負擔。

新《考核評價辦法》更加突出這四個方面,對於推動國家級經開區服務國家發展戰略、服務商務發展新定位、打造改革開放新高地具有積極作用。同時也促進了國家級經開區作為改革開放排頭兵,在經濟發展、産業轉型、對外開放中發揮示範帶動作用,為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做出重要貢獻。

(責任編輯:任威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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