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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農村公路領域首部行政法規《農村公路條例》將施行 南寧市全面深入推進“四好農村路”民生實事

發佈時間: 2025-07-28 |來源: 南寧日報 |作者: 綜合 |責任編輯: 李鑫

近日,《農村公路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公佈,該《條例》將從2025年9月15日起施行。

《條例》作為我國農村公路領域的首部行政法規,對支援和保障農村公路發展作了全面、系統的規定,為保障鄉村振興、促進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條例》將支援和保障農村公路高品質發展作為立法重點。在發展導向上,《條例》規定,農村公路是服務農業、農村、農民的公益性基礎設施;農村公路發展應當與統籌新型城鎮化和鄉村全面振興的有關要求相適應,堅持政府主導、統籌規劃、因地制宜,堅持建設、管理、養護、運營並重,逐步完善全域覆蓋、普惠共用、安全適用、便捷高效的農村交通基礎設施網路。

在責任落實上,《條例》明確縣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公路發展承擔主體責任,加強對農村公路工作的組織領導;縣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等有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做好農村公路相關工作;國務院交通運輸等有關部門、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交通運輸等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農村公路工作的指導監督。

在要素保障上,《條例》明確農村公路發展資金以公共財政投入為主、多渠道籌措為輔,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按照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原則,落實由其承擔的農村公路發展經費並列入本級財政預算,鼓勵、支援、引導多種方式籌措資金;用地保障方面,規定農村公路建設涉及土地和空間使用的合理需求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督系統統籌保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落實用地管理要求。

農村公路是服務鄉村振興的重要基礎設施,是打通城鄉要素流動的重要紐帶。為拓展農村公路服務功能,更好發揮農村公路在服務鄉村全面振興方面的作用,《條例》規定,農村公路建設應當與國道、省道建設銜接協調,促進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發展;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推進農村公路與沿線的配套設施、産業園區、旅遊景區等實現一體化建設,促進農村公路建設與鄉村産業發展有機融合;同時,要求完善政策措施,健全激勵機制,加快農村貨運物流等相關基礎設施建設,保障農村客運可持續運營,促進農村客運、貨運物流、郵政快遞融合發展。

記者近日從南寧交通運輸部門了解到,我市高度重視農村公路發展,聚焦農村地區出行條件改善,大力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工作,全力服務鄉村全面振興。截至目前,全市農村公路總里程達1.596萬公里,農村公路網密度達72.23公里/千平方公里,城鄉交通一體化評級4A比例達100%,有效助力縣域經濟高品質發展。累計創建“四好農村路”全國示範縣4個、自治區示範縣9個,隆安縣入選2024年度農産品骨幹冷鏈物流重點縣建設培育名單,上林縣《實施農村公路融合發展打造幸福長壽鄉》案例成功入選全國“四好農村路”高品質發展典型案例,青秀區巴蘭坡公路、馬山縣弄拉公路、興寧區十里花卉長廊成功創建廣西美麗農村路。

今年,南寧市持續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工作,進一步督促各縣(市、區)落實農村公路工作主體責任,切實改善農村地區交通條件,深度服務鄉村振興,全面深入推進“四好農村路”民生實事。全年計劃實施新改建農村公路30公里、危橋改造15座,常態化養護農村公路1.596萬公里,進一步延伸完善我市鄉村基礎交通網,暢通“微迴圈”。

(記者 阮曉瑩 鄧發譽 實習生 覃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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