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場監管部門發佈“618”網路交易經營行為合規提示 嚴把直播品質關 杜絕不正當競爭
近日,南寧市市場監管局發佈“618”網路交易經營行為合規提示,進一步規範經營行為,維護市場秩序,營造公平誠信的網路消費環境。
市場監管部門提醒,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明示促銷期限、優惠條件及限制條款,確保宣傳內容真實準確;健全完善商品品質管控制度和措施,鼓勵平臺內商家優選性價比高的商品讓利於消費者,不能因為促銷降低商品品質;加強侵權假冒商品監控,強化智慧財産權保護,嚴防假冒偽劣商品在平臺銷售;加強違法違禁商品監控,及時識別並處置涉及禁限違規、假冒偽劣、侵權山寨等問題的商品,以及社會反映集中、關係公眾生命健康安全的問題産品,一旦發現違法銷售假冒偽劣肉製品、食用植物油、非法漁獲物、未經強制性産品認證的電動自行車等行為,要及時刪除、遮罩、下架相關連結,並向市場監管部門報告。
直播電商平臺經營者要壓實平臺主體責任,強化全鏈條管控,建立平臺內經營者入駐管理制度,核驗登記身份資訊,督促亮照、亮證、亮標經營,同時嚴格審核商品資訊,審核監測平臺內主播及其經營活動,緊盯直播選品、直播賣點等環節,嚴把直播商品品質關。另外,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不得對商品和服務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不得強制平臺內經營者“二選一”和限制參加其他平臺促銷活動;不得進行強制捆綁搭售、大數據殺熟、刷單炒信、商業詆毀等不正當競爭;不得先漲價再打折、低標高結、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折價、虛報特價誘導消費者;不得發佈“解互認協議”“解限速”“增容量”等電動自行車非法改裝廣告資訊;不得發佈未經審批的醫療、藥品、保健食品等廣告。
市場監管部門還提醒,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要遵守“7天無理由退貨”、網路購物“三包”等規定,及時受理、高效處理網路消費投訴舉報,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記者 楊玲 何正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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