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減免政策 促進社會公平 南寧修訂生活垃圾處理費徵收管理辦法
記者昨日從南寧市市政和園林管理局了解到,今年1月,南寧市人民政府印發《南寧市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徵收與使用管理辦法(修訂)》(以下簡稱《辦法》)。修訂後的《辦法》拓寬了垃圾處理費繳納渠道,聚焦民生關切,針對不同群體實施差異化費用減免政策,進一步減輕群眾負擔,促進社會公平與資源節約。
收費方式更科學。按照“誰産生、誰付費”的原則,生活垃圾處理費主要採用隨水徵收方式,由收費主體委託供水企業代收,居民和非居民均按照現有水費繳費方式同時繳納垃圾處理費。對不適用隨水徵收的用戶和自備水源用戶實行按戶、按垃圾量等方式徵收,由收費主體直接徵收或委託各城區、開發區環衛站代收。生活垃圾處理費與水費同步徵收,逐步取代傳統到府徵收方式,該模式覆蓋更廣、流程更簡、成本更低,可進一步提高收繳率和降低收繳成本。居民也可通過線上支付平臺(如微信、支付寶)、銀行代扣、線下營業廳等多種渠道繳費,既便捷又高效。
費用減免更惠民。《辦法》針對特殊群體實施差異化的費用減免政策,充分體現人文關懷。強化對弱勢群體的政策支援,對南寧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全部免收垃圾處理費;強化對“銀發”群體的政策支援,對福利院、養老機構、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站點、長者飯堂站點等社會公共福利機構按收費標準的50%徵收垃圾處理費;強化對“下一代”和“最可愛的人”的政策支援,對大中專院校、中小學、幼兒園(不含校辦工廠、商店、賓館、招待所)、部隊按收費標準的50%徵收垃圾處理費;為精準區分實際居住戶與空置房,同時鼓勵居民減少資源消耗,對連續2個月及以上用水量小于2立方米/(戶·月)的居民戶免收此期間垃圾處理費。
追繳機制更完善。《辦法》完善了垃圾處理費拖欠行為的追繳機制,將拒繳、長期欠費等行為納入公共信用資訊平臺,並依法啟動執法程式,保障費用徵收的公平性和約束力。居民和非居民未按規定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的,存在漏繳、欠繳、逃繳等情形的,由收費主體發出《催繳通知書》,責令限期補繳。逾期仍未繳納的,由環境衛生主管部門依法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根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予以行政處罰,並將處罰資訊推送至南寧市公共信用資訊共用平臺。
(記者 廖欣 李航 覃巾玲)
相關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