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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市邕江濱水區域條例》正式施行

發佈時間: 2024-03-14 |來源: 南寧日報 |作者: 楊盛 |責任編輯: 李鑫

沿江步道上,晨練的人們迎著朝陽快步向前;親水準臺旁,喜愛拍攝鳥類的攝影愛好者按下快門記錄美麗瞬間;開放空間裏,市民或翩翩起舞,或親子遊玩……疏林透河、景致宜人,這幅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生態畫卷鋪展在南寧“母親河”邕江河畔之上。

3月1日起,《南寧市邕江濱水區域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今後,邕江濱水區域如何規劃建設、設施如何維護、怎樣實現共用共治等方面將有法可依。《條例》僅二十四條,不設章節,對準“一條江一片區”,以“小切口”立法模式,為助推經濟高品質發展和美麗南寧建設,讓百姓更親、更近母親河提供更堅實的法治保障。

注重立法“小快靈” 把更多濱水空間留給人民

讓群眾在“百里秀美邕江”建設發展中體驗到更多的參與感、獲得感、滿足感。

此前,南寧市已出臺《南寧市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南寧市公園條例》《南寧市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等涉及邕江及其濱水區域的法規,但對於邕江濱水區域的整體規劃、建設、管理、開放和保護,缺乏系統的、專門的立法支撐。

立法既要搞“大塊頭”,也要“小快靈”。市人大常委會主動創新立法觀念,聚焦“小切口”的管用、實用,大幅度減少上位法或者同位階法規已有的規定,減少銜接性、指引性條款等非核心條款,《條例》最終成稿二十四條,“瘦身”近一半,有效提升立法的可操作性。

《條例》針對邕江濱水區域的規劃建設和管理作出整體制度設計,著力保障邕江濱水區域可持續發展,對專項規劃的編制及其法律效力、邕江濱水區域建設活動、邕江濱水區域公共空間等方面作出規定,在提升群眾的獲得感、參與感、滿足感上下功夫。

以精細化管理 營造“煙火氣”和“詩與遠方”

邕江濱水區域的管理,要既能感受“城市溫度”,又能呈現井然有序的秩序感。《條例》重點圍繞風貌維護、親水貫通、晝夜可遊,對邕江濱水區域建設作出了總體規定,並就在邕江濱水區域建設供市民遊客開展遊覽休憩、健身娛樂、科普教育、文化傳播等活動的公共空間作出專門規定。

在濱水區域內的建設活動要規範,如規定新建、改建、擴建建築物和構築物,應當符合規劃要求;選址、佈局、高度、體量、造型和色調等,應當與周圍景觀和環境相協調。在強化濱水區域可達性方面,規定市、沿岸城區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完善可達濱水區域的綜合公共交通體系,結合親水活動需求依法優化碼頭功能、佈局和航運功能等。

流光溢彩的邕江濱水區域,是“越夜越精彩”的南寧市一道靚麗風景。《條例》對邕江濱水區域景觀照明設施建設作出規定,明確邕江濱水區域內應當結合功能分區、沿江景觀特色、社會公眾活動特點等,合理規劃、佈局安全美觀、智慧節能、層次豐富、與所在區域整體光環境相協調的景觀照明設施。

踐行人民城市理念 促進濱水區域共建共治共用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南寧通過立法全生命週期管控邕江濱水區域,不斷增強群眾幸福感。

突出體驗感、獲得感,推進公共空間資訊化、智慧化建設。《條例》規定公共空間內應當推進智慧充電樁、智慧路燈等物聯網融合設施建設,利用多種感知技術,加強治安、交通、水利、市政、城市管理、氣象、生態環境等領域公共服務設施的聯動,為社會公眾提供應用服務。

疏林透景,親水有道。《條例》規定公共空間內應當規範、合理建設親水準臺、水上棧橋、觀景走廊等親水設施,設置戶外體育運動等各類活動設施,建設無障礙設施,配置安全保障設施等。

以“良法”促“善治”。《條例》規定邕江濱水區域內及毗鄰的單位、村(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應當加強對自有設施的日常養護,共同保持和維護邕江濱水區域整體風貌;鼓勵公眾在邕江濱水區域公共空間內開展愛國主義教育、紅色資源保護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産傳承傳播、科學教育和文化展示等活動;鼓勵邕江濱水區域內及毗鄰的單位、住宅小區向社會開放停車位、廁所、母嬰室等設施。

此外,《條例》對邕江濱水區域專項規劃的編製程序、總體要求、主要內容、法律效力等作出了具體規定,為保障邕江濱水區域發展系統性、可持續性錨定“線路圖”。(記者 楊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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