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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今年一季度購房補貼政策發佈 買新房最高補貼萬元

發佈時間: 2024-02-07 |來源: 南寧晚報 |作者: 淩劍伊 |責任編輯: 沈曄

南寧今年一季度購房補貼政策發佈

個人購買首套、二套新房最高補貼萬元,車位最高補貼千元

昨日,記者從南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獲悉,南寧市發佈實施2024年一季度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新建商品房車位補貼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購買首套、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按每套10000元上限給予財政補貼,購買新建商品房車位按每套1000元上限給予財政補貼。申請時間為2月18日至4月5日,逾期視為自願放棄。

根據通知,購買範圍主要包括:購買南寧中心城區的首套、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或新建商品房車位(不含二手住房和二手車位),中心城區具體範圍為興寧區、江南區、青秀區、西鄉塘區、邕寧區、良慶區、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五象新區(經開區)。新建商品住房和新建商品房車位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時間、合同登記備案時間和契稅完稅憑證時間均需在2024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含當日)期間。

通知特別明確補貼標準:購買首套、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按每套10000元上限給予財政補貼,購買新建商品房車位按每套1000元上限給予財政補貼。如已繳納契稅金額未超以上上限金額,則按實際已繳納契稅金額予以財政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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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套數如何認定?

通知指出,核查中心城區範圍內個人名下的不動産登記資訊(集體土地上的房屋登記不計入套數)以及個人名下商品住房合同網簽備案資訊。在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含當日)期間購買兩套(含兩套)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按購房時間(合同簽訂時間)先後順序申請首套或者二套房的購房補貼。購買危舊房改住房、限價普通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安置房、人才房、市場運作房和集資房等政策性住房以及非市場化商品房車位,不在補貼範圍內。

需要注意的是,2024年1月1日前已辦理新建商品房合同備案,購房人在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含當日)期間登出合同備案,並以原購房人名義再辦理該套房合同備案的,不在補貼範圍內。領取財政補貼後,發生登出合同備案的情形,需先退回補貼款,再辦理合同備案登出。按照從優不重復原則,享受本次補貼的同一套房不能同時享受市本級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應屆高校畢業生購房補貼。

特別提醒,個人先繳納契稅(契稅線上繳納方式:廣西稅務App),在補貼申請審核通過後,依審核通過時間,按批次有序發放補貼資金。 

購房人如何申請補貼?

申請人:補貼申請人為實際購買人(以商品房買賣合同上的購買人為準)。

申請時間:2月18日至4月5日

申請途徑:南寧住建微信公眾號—智慧住建。

申請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

2.申請人本人的銀行儲蓄卡(Ⅰ類)或存摺;

3.契稅完稅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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