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南寧市反饋督察情況
為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根據自治區黨委、政府的統一部署,2023年5月,自治區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對南寧市開展了第二輪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7月11日,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督察報告。經自治區黨委、政府批准,督察組于8月1日向南寧市委、市政府進行反饋。督察組組長潘巍通報督察報告,自治區黨委常委、南寧市委書記農生文就紮實整改督察反饋問題進行了強調部署。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馮學軍、市政協主席杜偉出席督察反饋會。
督察認為,南寧市牢記習近平總書記“廣西生態優勢金不換”殷切囑託,按照黨中央、自治區決策部署,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各項工作落實落地,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重要進展和成效。
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出臺《中共南寧市委員會關於認真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奮力譜寫新時代南寧現代化建設新篇章的決定》,對加快推進美麗南寧建設、在推進綠色發展上實現更大進展作出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2022年空氣品質在省會城市中排第6名,主要流域地表水水質優良比例100%,黑臭水體治理入選生態環境部“督察整改看成效”典型案例,入選全國“無廢城市”建設名單。以督察整改為契機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第一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及“回頭看”涉及南寧市問題已全部完成整改;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涉及南寧市問題18個,已完成整改10個,其餘按序時進度推進。多措並舉推進生態文明宣傳教育,5家單位獲國家級生態環保科普基地命名,24家單位獲自治區級生態環保科普基地命名;4個景區獲評廣西生態旅遊示範區,8個行政村和2個鎮獲廣西生態特色文化旅遊示範村、鎮稱號。
南寧市高度重視此次督察工作,邊督邊改、立行立改,及時辦理群眾舉報問題。截至7月25日,督察組交辦的175件群眾舉報問題已辦結或階段性辦結,責令整改89家,立案處罰4家,約談7人。
督察指出,南寧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雖然取得重要進展和成效,但對標對表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對照中央、自治區決策部署要求,與人民群眾對優美生態環境的殷切期待相比,仍然存在差距和短板。
一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不夠深入。節能降碳工作力度不夠,部分基層領導幹部在謀劃發展時,踐行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理念不夠堅決,統籌推進碳達峰碳中和考慮不深、辦法不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指出部分問題整改效果有待提升,督察組核查以往督察信訪件辦理情況,橫州市、馬山縣、隆安縣等存在群眾舉報問題整改效果不理想情況。部分河流水質出現下降趨勢,2022年,7個國考斷面水質不同程度下降;武鳴區香山河渡頭橋斷面水質逐年變差,從2019年的Ⅳ類下降至2022年的劣Ⅴ類。
二是生態環境保護根基不夠穩固。生活污水收集和集中處理仍有短板,建成區心圩江、竹排衝黑臭水體整治效果不夠穩固;一些縣(市、區)雨污分流改造不夠徹底,管網錯接、漏接、滲漏等較為普遍,部分地區污水處理能力不足;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率與全區、全國平均水準和“十四五”末目標都有一定差距。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存在薄弱環節,南寧國際鐵路港貨運堆場、南寧鐵路貨場露天堆放點均未進行苫蓋,未設置固定噴淋降塵設施,露天裝卸物料以及車輛運輸産生大量揚塵;上源汽車銷售服務公司、大勝會展商業公司等汽修企業VOCs治理不夠到位。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亟待加強,橫州市糞污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工作嚴重滯後,應于2021年3月前完工的3個項目尚未開工;馬山縣一些養殖場污染防治設施不完善,綜合利用配套消納面積不足,糞污過量還田還林。生活垃圾填埋場存在較大環境安全隱患,上林縣垃圾填埋場應急池無防雨膜,物化處理池頂棚部分破損,未按要求進行監測;馬山縣垃圾填埋場應急池無防雨膜,監測井地下水有超標現象。
三是一些突出生態環境問題亟待解決。遏制礦産資源違規開發利用不力,靈山創泰礦業公司濫開濫採導致橫州市南鄉鎮部分土地被破壞;橫州市、賓陽縣、馬山縣等採石場不同程度存在露天堆放産品石料、揚塵防治措施不完善等問題。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使用效益較低,中央農村環境整治資金補助項目中,上林縣2020年項目實施管理較混亂,建成污水處理設施實際運作負荷低,良慶區2021年項目招投標不規範;賓陽縣2022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資金補助項目、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資金補助項目(一期)進展嚴重滯後。部分企業生態環境保護意識淡薄,賓陽縣海田再生資源公司未取得排污許可證即投入生産,未進行廢氣監測,露天堆放爐渣。市區存在非法收集轉移貯存廢礦物油窩點。橫縣山柏頁巖磚公司臨時佔用林地嚴重超期。
督察要求,南寧市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加快推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要把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總體佈局,大力解決生態環境基礎設施短板問題,強化生態環境執法監管、生態保護紅線監管、污染防治攻堅和生態系統保護修復。
督察強調,南寧市委、市政府應根據督察報告,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45個工作日內報送自治區黨委、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已按有關規定移交南寧市委、市政府處理。
農生文表示,南寧市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牢記習近平總書記對“廣西生態優勢金不換”殷切囑託,堅決扛起首府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從堅定捍衛“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抓好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推動中央和自治區各項決策部署在首府得到不折不扣貫徹落實。要認真做好督察整改“後半篇文章”,壓實責任、突出重點,立行立改、真改實改,全力推動督察反饋問題整改落細落實。要始終保持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和推動綠色發展的戰略定力,強化組織領導和系統謀劃,紮實推進環境污染防治,持續深入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力度,加快推動形成綠色低碳生産生活方式,不斷厚植首府生態優勢,為築牢祖國南方生態安全屏障貢獻南寧力量。
南寧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陳竑主持會議。會議以電視電話會議形式召開。督察組副組長黎敏及有關人員,南寧市四家班子有關領導,市直有關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在主會場參加會議。各縣(市、區)、開發區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在分會場參加會議。
(記者 吳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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